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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鲜明指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坚持守正创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动摇,紧跟时代步伐,顺应实践发展,突出问题导向,在新的起点上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创新”,这为我们指明了改革的着力点和发展方向。作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和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全党全国的大事要事。党的二十大以后,全国各族人民迈上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新征程。立足新的发展阶段,我们要创新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实现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凝聚起民族团结的磅礴力量。
一、聚焦构建科学完备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推动理论创新。理论创新是对人类历史经验和现实经验作出的新的理性升华,是对原有理论体系或思想观念的新突破。理论的生命力在于不断创新,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的创新性就是强化、丰富立足中华民族历史、指导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实践的理论成果,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提升各族群众的科学认知水平,进而自觉践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最大限度调动各民族团结奋斗的积极性、创造性,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力量,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站在新时代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提出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等重大原创性观点,构建了一系列关于民族事务治理和多民族国家建设的新概念、新范畴、新表述,形成了党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集中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中国化和时代化,彰显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当代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了强大的阐释力、支撑力和引领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需要构建科学完备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新时代新征程,我们不仅要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中的新实践不断进行经验概括、总结和升华以推进理论创新,还要用新的理论指导新的实践,让理论在解决民族工作的现实问题中彰显真理力量。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首先,要树立正确的中华民族历史观,在梳理中华民族形成和发展历史的过程中揭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演进规律,从中华民族共同体的高度把握历史叙述的话语权,形成中国自主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历史叙述的话语体系。其次,要在“两个结合”中深入研究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中的一系列重大基础性问题,不断激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优良特性,使马克思主义的伟大信念与信仰溶入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血脉,进而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发展基础,为以中华民族大团结促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理论指引。最后,要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与学科体系建设。在坚持正确研究方向的前提下,为广大专家学者搭建平台、创造机会、解决困难,激发他们研究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引导他们立足中华大地推出更多原创性理论成果,为加快构建中国自主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形成科学完备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凝聚共识、凝聚智慧、凝聚力量。
二、聚焦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实践创新。实践的观点、生活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本观点,理论创新与实践创新是相辅相成的统一体,实践创新是激发理论创新的动力,理论创新是引领实践创新的活力。通过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实践创新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必由之路,这有利于促进各民族在理想、信念、情感、文化上的团结统一,在实现共同富裕、迈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征程中同舟共济、携手并进;有利于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越铸越牢,增强中华民族发展和繁荣的内在动力,扩大各民族交往的范围,不断丰富交流层次,加深交融程度,推动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共同体不断发展壮大,凝聚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不竭动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与时俱进地提出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原创性论断,并将它逐渐提升至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各项工作主线的政治高度,为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了实践指南,对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具有重要引领意义。从创新历程看,党的十九大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写入了党章,开启了新时代我国民族工作的新实践;2018年的宪法修正案将“中华民族”概念明确载入宪法,从根本法的高度确立了中国是“中华民族”的政治组织形式,为处理好新时代的民族关系、做好新时代的民族工作提供了宪法遵循。在具体操作层面,党中央创新了加强民族团结教育方式、支持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推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保护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做好少数民族宗教工作、推进民族工作机制和运转方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践取得显著成果。
新发展阶段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践创新,应以增强共同性为目标,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贯穿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在经济建设方面,要以建设全国统一的大市场为基础,各地方发挥资源禀赋和产业上的比较优势,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全面发展之路,推动构建形成相互依存的经济共同体。在政治建设方面,要以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为根本,扎实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推动构建中华民族政治共同体。在文化建设方面,着眼构建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建设,立足文化主体性,坚定文化自信,推进“第二个结合”,推动构建中华民族文化共同体。在社会建设方面,要以各民族的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和全方位嵌入为根本,推进人口流动融居,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不断提高公共服务的保障能力和水平,打造各民族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要把生态安全、绿色发展当作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坚定走高质量绿色发展之路,创新发展生态补偿综合机制,推进绿色生产力与新质生产力的融合发展,构建中华民族生态共同体。
三、聚焦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推动制度创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这一重要论断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新时代背景下,对党的民族工作的基本规律的深刻洞察和对当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阶段性特征的精准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一项涉及多方面、多领域、多维度的系统工程,必须通过制度创新,构建一套全面而有效的制度机制为其提供坚实的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力推动民族团结工作的制度化、法治化,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从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方面,进一步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各项工作。这是新征程上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落细、落实的重要体现,有助于巩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基础和制度保障。
新时代新征程,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推动制度创新,就是要以党的民族工作的高质量发展为旨归,遵循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秉持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的发展理念,科学建构并完善适应中国国情、彰显时代特征、符合实践规律的制度机制,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的制度化、法治化、常态化、长效化。首先,应进一步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通过解决“四对关系”问题,加快构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通过健全各级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领导体制,完善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体系,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通过提高各级党委干部做好民族工作的能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其次,应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工作,既要强化对先进典型的宣传教育,发挥示范区的示范引领作用,又要广泛推进“三交”活动,促进各民族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使各族群众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最后,应健全和完善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机制,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一方面,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依法管理涉及民族因素的各类活动。另一方面,要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发挥宗教界在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民族团结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
四、聚焦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推动文化创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文明延续着我们国家和民族的精神血脉,既需要薪火相传、代代守护,也需要与时俱进、推陈出新。”文化创新是文化永葆生机的重要源泉,是推动民族文化发展、强化民族文化认同的根本动力。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数字化浪潮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席卷全球,文化和意识形态的博弈与冲突异常激烈,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有力的思想支撑和共同的思想基础。时代强烈呼唤文化创新与文化认同,唯有以高度的文化创新意识,坚定不移地秉持对民族文化理想和文化价值的崇高信念,保持高度的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信,勇于承担起文化传承与发展的历史重任,才能使我们的民族根基稳固,屹立不倒,在历史的长河中稳健前行,走向更加辉煌的未来。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入阐述事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大理论问题,深化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路径创新,不断传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文化基因,厚植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文化底蕴。一是科学把握时代发展脉搏,深刻把握文化发展规律,创造性提出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和一系列关于文化发展建设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形成了习近平文化思想,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二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文化实践,推动各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创新交融,在各族群众中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培养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三是在深入领悟与高度认同的基础上强化阐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通过理论创新,深化对中华民族历史、文化、现实的认知,为共同体意识注入新的时代内涵;通过实践创新,将理论成果转化为实际行动,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各个领域、各个层面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是民族团结之根、民族和睦之魂。”将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作为中华民族全体成员的精神支柱、情感寄托和心灵依归,夯实了各族人民对中华文化认同的根脉。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以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为指向,激发文化创新活力,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大精神力量,这是我们在新时代新征程上的重要使命。为了完成这一重要使命,我们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
第一,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与发展工程,大力挖掘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的中华文明精神标识,“要特别重视挖掘中华五千年文明中的精华”,“加强对少数民族历史文化的研究”,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置于人类历史文化发展的长河中,不断赓续传统文脉,守护精神家园。第二,推动文化符号建构与传播。文化符号是文化的表征和载体,承载着丰富的历史、民族和价值内涵,是中华文化传承与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文化符号的建构与传播,应充分考量不同主体的利益诉求和文化特征,深化文化符号的现代性诠释,促进各民族间情感的融洽,不断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第三,推动文化创新与科技创新的深度融合,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大机遇,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中的支撑与引领作用,在实践与养成、需求与供给、形式与内容的结合中赋能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工作,以高水平推动民族地区的高质量发展。第四,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使用,以语言相通促进心灵相通、命运与共。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更是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的桥梁纽带,要进一步加强思想浸润和文化涵养,深化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以语言相通促进民心相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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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苏维平
责编:王嘉楠
编辑:左文俊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