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第一批信息化升级改造企业完成危险废物信息化可溯源升级改造工作

健康   2024-10-15 20:43   辽宁  

点击上方蓝字关注“营口生态环境”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省生态环境厅于2024年2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危险废物全过程可追溯信息化监管的通知》,要求依托辽宁省固体废物智能监管平台,推动全省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完成可追溯信息化监管升级改造工作。改造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企业需于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可追溯信息化监管升级改造工作。第二批企业需于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可追溯信息化监管升级改造工作。

可追溯信息化监管升级改造工作主要包括通过采取危险废物智能称重、二维码电子标签、电子台账、电子联单、转移轨迹实时上传、视频监控、手持终端等智能化物联网监管手段,逐步实现实时、动态、预警的全过程可追溯信息化非现场监管。

收到省厅方案后,营口市生态环境局闻讯而动,确定我市第一批升级改造企业为12家后,协调企业制定信息化改造方案,定期调度信息化改造进展,针对企业信息化改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积极与上级协调,全力推进危险废物全过程可溯源信息化监管工作,力保按时完成全过程可溯源信息化监管工作。截至9月30日,我市已按省厅要求完成了第一批12家单位的危险废物信息化可溯源升级改造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危险废物全过程可追溯信息化监管的通知》要求,稳步推进我市第二批升级企业的可追溯信息化监管升级改造工作,确保我市全部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按时完成信息化可溯源升级改造工作。
供稿:朱文博(土壤科)


营口生态环境
发布环境信息,普及环保常识,推动公众参与,建设生态营口。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