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缴费标准
1、2025年度普通居民个人缴费400元。
2、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即个人不缴费。
3、低保对象、脱贫人口、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60%的定额资助,即个人缴费标准为160元。
4、新生儿应在出生后90天内参加居民医保,缴纳个人缴费部分费用即每人400元,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医保待遇。
二、待遇享受和等待期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参保缴费的,享受财政补助,自缴费次日起享受当年居民医保待遇。
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参保缴费的,享受财政补助,自缴费之日3个月后享受当年居民医保待遇。
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参保缴费的,不享受财政补助,自缴费之日3个月后享受当年居民医保待遇。
三、缴费方式
1、参保居民可通过下面的“黑龙江税务”App、“黑龙江税务”微信小程序自助缴费。微信搜索“黑龙江税务”小程序,在主页下方点击“我要办”,选择“社保费办理”,点击“我要缴费”,填写缴费人信息,根据身份点击“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年度”为“2025”,然后在线微信支付。也可到各医保经办机构、镇街政务服务中心、村(社区)服务中心医保窗口进行缴费。
2.职工医保可使用本人医保账户余额,为家庭共济成员缴纳居民医保费。微信登录“龙江医保”,点击“服务大厅”入口,选择“家庭共济”,下一步点击“共济账号绑定”填写使用人信息,绑定成功后在“家庭共济”中选择“居民参保个账代缴”,年度选择2025年,点击“代缴”,根据提示完成代缴。
3. 未办理参保登记的,可通过“龙江医保”微信公众号或到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后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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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鸡西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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