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
典型案例
严查公交车不开暖风
(2025年第2期)
入冬以来,长春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持续开展“公交暖风行动”,严厉查处公交车不按要求开启暖风的行为。现公布11起典型案例,请各公共汽电车经营企业及驾驶员以此为鉴,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为市民提供安全舒适的公共交通出行环境。
案例一:长春万航客运有限公司155公交线路吉A08610D号车,运营过程中不按规定开启暖风,依据《长春市公共汽电车线路年度考核评分细则》,扣除日常考核分2分,扣减该车辆交通发展奖补资金500元。
案例二:长春万航客运有限公司155公交线路吉A06635D号车,运营过程中不按规定开启暖风,依据《长春市公共汽电车线路年度考核评分细则》,扣除日常考核分2分,扣减该车辆交通发展奖补资金500元。
案例三:长春万航客运有限公司155公交线路吉A06610D号车,运营过程中不按规定开启暖风,依据《长春市公共汽电车线路年度考核评分细则》,扣除日常考核分2分,扣减该车辆交通发展奖补资金500元。
案例四:长春市圆通客运有限公司151公交线路吉A00211D号车,运营过程中不按规定开启暖风,依据《长春市公共汽电车线路年度考核评分细则》,扣除日常考核分2分,扣减该车辆交通发展奖补资金500元。
案例五:长春市圆通客运有限公司151公交线路吉A00688D号车,运营过程中不按规定开启暖风,依据《长春市公共汽电车线路年度考核评分细则》,扣除日常考核分2分,扣减该车辆交通发展奖补资金500元。
案例六:长春市圆通客运有限公司162公交线路吉A07927D号车,运营过程中不按规定开启暖风,依据《长春市公共汽电车线路年度考核评分细则》,扣除日常考核分2分,扣减该车辆交通发展奖补资金500元。
案例七:长春市圆通客运有限公司162公交线路吉A08671D号车,运营过程中不按规定开启暖风,依据《长春市公共汽电车线路年度考核评分细则》,扣除日常考核分2分,扣减该车辆交通发展奖补资金500元。
案例八:长春市圆通客运有限公司159公交线路吉A05327D号车,运营过程中不按规定开启暖风,依据《长春市公共汽电车线路年度考核评分细则》,扣除日常考核分2分,扣减该车辆交通发展奖补资金500元。
案例九:吉林省亨通贸易有限责任公司166公交线路吉A07515D号车,运营过程中不按规定开启暖风,依据《长春市公共汽电车线路年度考核评分细则》,扣除日常考核分2分,扣减该车辆交通发展奖补资金500元。
案例十:长春市实天客运有限公司168公交线路吉A08380D号车,运营过程中不按规定开启暖风,依据《长春市公共汽电车线路年度考核评分细则》,扣除日常考核分2分,扣减该车辆交通发展奖补资金500元。
案例十一:长春大地汽车出租有限公司282公交线路吉A04951D号车,运营过程中不按规定开启暖风,依据《长春市公共汽电车线路年度考核评分细则》,扣除日常考核分2分,扣减该车辆交通发展奖补资金500元。
编辑:赵明明 主编:王首道 审阅:于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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