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公安:恢复性司法增殖放流 让非法“捕鱼人”变“补鱼人”

政务   2024-10-18 18:13   吉林  

为进一步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共识,积极履行部门职责,10月18日上午,蛟河市公安局与吉林铁路运输法院、蛟河市人民检察院、蛟河市农业农村局,在团山子水库开展2024年渔业增殖放流活动。吉林铁路运输法院院长牟晓昱、副院长周晓东,蛟河市副市长、公安局长尚楚翔,蛟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海峰,蛟河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同志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活动,本次活动由蛟河市公证处全程监督,2名当事人代表到场接受普法教育。

增殖放流是促进渔业资源修复最为有效的方式,也是蛟河市公安局践行严厉打击非法捕捞、履行生态环境修复责任的具体措施,以看得见的方式快速修复渔业生态,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对促进生态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作用。此次放流鱼苗共有鲢、鳙鱼13万尾,共计0.85万公斤,其中部分由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当事人提交的生态赔偿金进行购买。

今年以来,蛟河市公安局始终保持对非法捕捞行为的高压态势,并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不断加强与市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的协作与配合。通过一系列具体措施严厉打击了一批非法捕捞犯罪嫌疑人,有效遏制了非法捕捞行为。

下一步,蛟河市公安局将继续立足公安职能,结合地域特色,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严厉打击非法捕捞、非法狩猎等违法犯罪。同时,加强与各部门的协作配合,持续开展生态保护专项行动,坚持打击与修复相结合的原则,为守护好蛟河市的绿水青山贡献公安力量。


来源:蛟河市公安局情指中心

编辑:赵心鸣

初审:石跃

复审:林涛

终审:李景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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