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公安:旗帜鲜明为农民工“护薪撑腰”

政务   2024-10-30 17:06   吉林  

城市的繁华,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农民工辛勤的付出,他们辛辛苦苦赚的每一分钱都是血汗钱。然而有一些施工单位和包工头无视诚信,罔顾法律,恶意拖欠、拒不支付合法报酬。近日蛟河市公安局迅速破获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为张某、刘某等17名农民工追回欠薪6万元。

1023日,蛟河市公安局在工作中获取“关于宋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线索。因涉及多名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局党委高度重视,本着“依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的理念,抽调治安大队、新站派出所精干警力组成专班迅速开展侦查工作。

经查,20234月至11月犯罪嫌疑人宋某雇请张某、刘某等17名工人进入其所承包工程项目施工。施工结束后,宋某私自将该笔款项挪作他用,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办案民警通过大量走访调查,固定相关证据后,于1025日将宋某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宋某对故意隐匿逃避、拒不支付张某、刘某等17名农民工工资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民警工作,17名农民工的工资已发放到位,犯罪嫌疑人宋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警方提示:用工单位和个人要及时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进行严厉打击。同时也提醒广大劳动者,遭遇恶意欠薪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来源:蛟河市公安局情指中心

编辑:赵心鸣

初审:石跃

复审:林涛

终审:李景卓


蛟河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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