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安从这里走来| “人民警察”称谓的由来

政务   2024-10-24 20:55   贵州  


小编说

       2021年起,每年的1月10日被设立为“中国人民警察节”,自此,人民警察也有了自己的专属节日,我们见证了警察节设立的历史。可是,“人民警察”这个称谓是什么时候有的,你知道吗?



在公安部成立大会上,部长罗瑞卿曾指出:“有些人认为公安工作不光明,和旧警察相提并论,这是不对的,是一种非无产阶级的观点,从形式上看是相同的,而从本质上看是完全不同的。”

“五〇式”警服上有“人民警察”字样的领章和胸章。


为了与旧警察区别,1950年12月4日,罗瑞卿专门请示周恩来总理,建议将中国人民公安机关工作人员统一称为“人民警察”。12月8日,周恩来批示同意后,公安部向全国公安机关发出《关于统一人民警察名称的通知》:“关于人民警察之名称,各地均不一致,且‘警察’二字在人民中的坏观念很深,特作如下规定:各种警察一律统称‘人民警察’,简称‘民警’,凡来往公文表册中均用此名称。”罗瑞卿反复强调“人民警察”要做人民的“勤务员”和“警卫员”,这也非常形象地体现了“人民警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为进一步密切人民警察和人民群众的关系,公安部还专门通过了“公安人员八大纪律、十项注意”,并规定每年年终或春节期间的一个月作为人民警察的爱民月。


自此,“人民警察”成为中国人民公安工作主体的鲜明称谓和显著标志,载入了中国警察史册。它集中体现了人民民主专政性质,从而与一切旧政权的旧警察区别开来。

建国之初,新中国经济基础薄弱,国家内忧外患,全国公安机关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承担着剿土匪、肃残敌、保平安等工作。那个年代的公安民警是怎么执法办案的?直接上图,带你揭开那些尘封的记忆。

押解指认现场


蹲点伏击


室内抓捕1


室内抓捕2


勘查现场


带上警车


野外围歼


开展审讯


共同学习


调查取证


历史档案


从剿土匪、肃残敌,到保平安、促和谐,时代在变,但公安机关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誓言和宗旨从未改变。国家安危,公安系于一半,让我们铭记历史,开创未来。


来源:啄木鸟杂志社

编   辑:任荣霞
审   核:杨   芳
签   发:曾启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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