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
其中提到
2025年起将实施
“连续参保激励”
“基金零报销激励”
天津是否有这方面的计划?
具体的激励措施是什么?
12月24日,天津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国田及各相关处室负责人做客由市政府办公厅、市网信办、海河传媒中心共同推出的《公仆走进直播间》特别策划“向群众汇报——2024委办局长年终访谈”,介绍即将出台的《健全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若干措施》。
天津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国田做客《公仆走进直播间》特别策划“向群众汇报——2024委办局长年终访谈”。
节目中透露,我市即将出台《健全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若干措施》,对本市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建立“两个激励机制”和“两个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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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激励机制
这两个激励机制,包括“连续参保激励”和“基金零报销激励”。
在“连续参保激励”方面,主要是通过提高门诊和大病保险封顶线来实现:对于连续参保满4年的居民,门诊封顶线提高1000元,也就是达到5000元;连续参保满4年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的,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封顶线1000元。如果断保之后再次参保的,连续参保年数都要重新计算,门诊的激励额度取消,但前期积累连续参保大病保险激励额度继续保留。
在“基金零报销激励”方面,主要通过提高大病保险封顶线来实现:对于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参保人员,次年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封顶线1000元,发生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并使用到零报销激励的额度后,前期积累的零报销激励额度清零。
两个激励可同时实施,但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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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约束机制
《若干措施》建立的两个约束机制,包括“大病保险待遇约束”和“待遇等待期约束”。
在“大病保险待遇约束”方面,主要是通过降低大病保险封顶线来实现。对于断保人员再参保缴费的,每断保1年的,降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封顶线1000元。
在“待遇等待期约束”方面,主要是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等待期3个月(比如在2025年2月份缴费的要在5月份才能享受医保待遇);其中,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待遇等待期约束机制不包括新生儿、本市新认定的困难人员等特殊群体。
来源:津云
END
制作:何光雪
责任编辑:李瑶
审核:刘秀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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