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佛山市禅城区招聘153人,12月6日前报名

职场   2024-11-15 11:31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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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教育系统校园专场招聘基础教育“新苗人才”153名(其中公办中职事业编制教师13名、中学事业编制教师115名、小学事业编制教师22名、特殊教育事业编制教师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2、3)(公众号对话窗口回复“1115”,即可获得下载附件
二、招聘对象
参加高校专场“新苗人才”招聘的对象为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国(境)外2024年毕业生(即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毕业,以毕业证书落款日期为准)。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当天。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6.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及学位(详见岗位表),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7.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8.专业要求
(1)考生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具体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以岗位表要求为准。
(2)若考生所学本科或研究生专业(含海外学历学位)未包含在《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4),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超过一半基本一致的,可直接填写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或提交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进行报考,同样,国(境)外学历的专业名称不能与参考目录完全一致的,考生须提供原版课程成绩单、学校官方专业情况介绍等,并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考生本人须对翻译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审核后认定为相近专业的可通过报考。
(3)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体育学”,若考生本科的专业为“体育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心理学”,则不符合要求。
9.教师资格证要求
考生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与招聘岗位相应的学段(含以上)和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10.英语岗位专业资格
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考生,要求具有国家专业英语八级合格证书,或雅思7分(含)以上、托福95分(含)以上成绩单。报名时未取得的考生,可先报名,但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或成绩单,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现场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仅限武汉、长沙考点)的方式,且须到现场参加综合素质评估。
1.网络报名
武汉、长沙考点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8日9:00至2024年11月22日15:00(5个工作日)
禅城考点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日9:00至2024年12月6日15:00(5个工作日)
报名要求:符合招聘条件人员登录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chancheng.gov.cn/ccjy),通过登录报名系统链接,按照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流程为:访问报名系统→注册账号→填写报名资料→等候资格初审结果→综合素质评估确认。
每个考点,考生只限报一个岗位,且须在报考时间内按规定提交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材料才视同报考成功,因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而造成报考失败的不另行通知,考生责任自负。考生按系统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家庭情况等,上传近三个月证件照、就业推荐表、成绩表。如具备本科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证书、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各种证书,须在报名系统相应栏目进行上传。考生应践行诚信报考,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并符合招聘条件,违者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请考生按相应招聘考点选择报考岗位,报考时注意自身条件是否符合。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考生,请按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综合素质评估。
2.现场报名
武汉、长沙考点未在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可到现场进行报名,现场报名需提供网上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由招聘单位进行初审。禅城考点不接受现场报名。
(1)武汉考点
时间:2024年11月25日9:00-15:00
地点:华中师范大学
(2)长沙考点
时间:2024年11月28日9:00-15:00
地点:湖南师范大学
现场报名的具体时间、地点以报名系统中的通知为准。
(二)网上资格初审
本次高校专场招聘“新苗人才”采用网上提交资料,并由招聘单位根据考生在系统上传的报名材料对其报考资格进行网上初审。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考生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而造成资格初审不通过的,责任自负。资格初审结果通过系统公布,如通过人数不足,可视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招考岗位是否开考或相应减少或取消岗位。
(三)综合素质评估
由招聘单位对通过资格初审考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估。综合素质评估具体时间、地点与注意事项等以报名系统中的通知为准。
综合素质评估侧重评估考生职业道德、职业精神、职业素养和从教潜能等方面的内容,满分为100分,合格线70分。根据同岗位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综合素质评估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招聘计划数为1人的岗位按1:5比例,招聘计划数为2人的岗位按1:4比例,招聘计划数为3人以上岗位按1:3)推荐考生进入笔试和面试。未达到相应比例的,则同岗位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全部进入笔试和面试。综合素质评估成绩不计入总成绩。综合素质评估成绩及结果将于考试当日通过报名系统公布。
具有博士学位的考生免综合素质评估和笔试,不占用同岗位综合素质评估推荐名额,通过资格初审即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其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
(四)考试
本次高校专场招聘“新苗人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招聘系统统一公布,应聘人员登录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按40%计入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待定。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考生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提交材料:
(1)在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粘贴小一寸彩色近照);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本科、研究生学历成绩表、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如是研究生学历还需提供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毕业证书未取得的可暂不提供;
(5)教师资格证书、各种证书、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未取得的可暂不提供;
(6)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毕业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须凭《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3.面试
面试重点考查招聘对象的综合素养(包括专业素养、教育教学能力、仪表仪态、语言表达能力),遴选乐教适教善教的优秀人才进入禅城教师队伍。面试成绩计算方法: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分数线,按60%计入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和面试完成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和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名单(设定最低录用分数控制线为70分)。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组织面试。
(五)签订就业协议
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
(六)体检时间、地点
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组织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拟聘人员须按时参加体检,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将不进入下一环节。体检对象因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用人单位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s://zxgk.court.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的,用人单位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八)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禅城区教育局门户网站、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九)正式聘用
禅城区教育局对拟聘用人员报考资料、考察情况、档案情况等审核通过后,报区委组织部审批,办理接收手续,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十)聘用后的试用考察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相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由区财政统发。
六、其他规定
(一)被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的拟聘用人员,不能再参加2025年禅城区公办中小学其他批次的公开招聘,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进入体检及之后环节的拟聘用人员,如自行放弃的,三年内不得再参加禅城区公办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并按不诚信应聘记录在案。
(二)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认定与处理并追究责任。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以报名系统公布为准,监督投诉电话:0757-82063912。应聘中职教师岗位咨询电话:0757-82301060,其余岗位咨询电话:0757-82341110。招聘期间接听电话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本方案解释权归区教育系统高校专场招聘新苗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来源:禅城区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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