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梅州市市直机关招聘62人,11月18日前报名

职场   2024-11-13 11:31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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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4年市直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遴选对象为我市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职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中央和省属驻梅单位设在我市各县(市、区)、乡镇(街道)的机关(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条件的人员也可参加此次遴选。
二、遴选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遴选的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梅州市市直机关2024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公众号对话窗口回复“1113”,即可获得下载附件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年龄一般为40周岁以下,特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1月18日,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遴选职位有其他回避要求的,还需符合职位相应要求。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取个人网络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将报名相关资料发送到遴选机关指定邮箱。报名邮箱、联系人、报考咨询电话详见附件2。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1月18日下午17:00。
(三)有关要求
1.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职位表(附件1)和报考指南(附件3),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其负完全责任。
2.报名人员限报一个职位,且不得报考高于本人职务职级的职位,多报职位者将取消遴选资格。
3.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梅州市市直机关2024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附件4)。
4.报名人员应按时将报名材料统一压缩打包(大小为20M以下)发送至相应遴选机关报名邮箱,压缩文件以“职位代码+姓名+手机号”命名。报名材料包括:(1)《报名登记表》电子文档;(2)大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以本人身份证号为照片名称);(3)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5)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5.报名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按《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5)执行。
(四)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各遴选机关收到报名人员的报名材料后,根据遴选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未收到反馈结果的报名人员应于2024年11月18日下午18:00前致电遴选机关查询确认。
(五)领取准考证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到遴选机关领取笔试准考证,具体领取时间由遴选机关另行通知。
本次遴选不设开考比例,但所报考职位的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低于3︰1的,在划定的笔试合格线内按全市平均分数线确定入围。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一)笔试
笔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市人事考试中心具体负责考务工作。
1.笔试拟于12月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试不指定用书。
3.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左右,考生可登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面试在市委组织部指导下,在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下,由遴选机关具体负责。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重点测试面试人员的个人综合素质和岗位所需要的工作能力。
遴选机关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职位拟遴选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进入面试人数未达到该比例,则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并负责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报名登记表》原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由遴选机关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50%和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笔试、面试任一科目成绩均需达到合格分数线。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实行差额考察,遴选机关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2∶1,对于数量在2人以上的遴选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考试总成绩不带入考察环节,不唯分取人。
考察由各遴选机关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遴选机关根据职位需要,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对考察合格者进行体检。
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转任
遴选机关根据职位要求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任职人员,并分别在本单位网站(或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拟遴选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发布公示通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算)。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各遴选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七、注意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本次遴选不收取报名费用。
(三)公开遴选过程中,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发生变化的,还需符合最新规定。
本公告由中共梅州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来源:梅州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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