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

文摘   2024-11-12 21:00   福建  

各有关企业:

现将《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六部门关于开展2024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闽工信联函装备〔2024〕64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企业根据文件精神开展2024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工作,构建智能工厂梯度培育体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构建智能工厂梯度培育体系

按照《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实施方案》《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附件1、2),分基础级、先进级、卓越级和领航级4个层级开展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其中:

(一)鼓励制造业企业参考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结果制定智能工厂建设提升计划,对照基础级智能工厂要素条件开展自建自评。

(二)省工信厅牵头联合相关单位制定智能工厂培育计划和支持措施,组织开展先进级智能工厂评审认定工作,并推荐符合条件的申报卓越级智能工厂。

(三)鼓励有意愿、有条件的卓越级智能工厂积极申报领航级智能工厂,由省工信厅会同相关单位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推荐,在国家智能制造专家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建设工作。


二、2024年度卓越级智能工厂培育工作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在省内工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并满足《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基础要求。

2.申报主体已完成智能工厂建设,智能制造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原则上应已获评先进级智能工厂或已获评省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并达到卓越级智能工厂要素条件要求。

3.申报主体愿意配合开展现场核查、技术推广和典型案例交流等工作。


(二)组织实施


对申报主体已完成智能工厂建设,智能制造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原则上应已获评先进级智能工厂或已获评省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并达到卓越级智能工厂要素条件要求的企业,推荐申报2024年度卓越级智能工厂培育,申报主体参考《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4年版)》(工信厅通装函〔2024〕361号)、《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按照《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材料清单》(附件3)编制申报书,于2024年11月20日前完成线上申报。

项目申报、评审、管理、评估等工作基于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miit-imps.com)开展。申报主体应对申报内容真实性负责,并确保申报材料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申报企业应于2024年11月20日前,将加盖有效公章的纸质版申报书(一式4份)、推荐汇总表(一式2份)报送市工信局行业管理科。相关申报材料电子版(PDF)刻录光盘(一式3份)随纸质材料同步送达。



联系科室:行业管理科

联系电话:0595-85686841


邮箱:

gx85686841@163.com


地址:晋江市世纪大道116号总商会综合楼9楼919室



附件:

1.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实施方案

2.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

3.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4.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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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晋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行业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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