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湿地 共筑未来——第29个世界湿地日倡议书

文摘   2025-02-01 21:12   云南  


保护湿地 共筑未来

——第29个世界湿地日倡议书

 

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2月1日)


古往今来,人类逐水而居,文明伴水而生,人类生产生活同湿地有着密切联系。2月2日是第29个世界湿地日,主题为“保护湿地 共筑未来”。湿地被誉为“地球之肾”,是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资源,在涵养水源、调节气候、改善环境、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与森林、海洋并称为全球三大自然生态系统。但近50年来,全球超过35%的天然湿地因人为等因素已经丧失。


2022年6月1日,为保护湿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湿地保护工作全面进入法治化轨道的新阶段。作为我国首部专门保护湿地的法律,湿地保护法是湿地保护领域具有重大意义的里程碑。2022年11月5日,习近平主席在《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作了题为《珍爱湿地、守护未来,推进湿地保护全球行动》的致辞,凝聚珍爱湿地共识,促进公众采取行动保护修复和合理利用湿地。近年来,红河州通过国家湿地公园管护、湿地保护修复、完善湿地保护制度等措施对加强湿地资源保护,效果明显。湿地保护工作还需要越来越多人参与,因此,我们郑重向全社会发出倡议:


努力争做生态文明的践行者

让我们携手同行,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生态保护要求,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努力创建安全、健康、文明、绿色的生态保护发展环境。


努力争做湿地资源的守护者

让我们携手同行,一起走进湿地,共同体验湿地之美,用心体味湿地生态之脆弱、保护修复之艰辛,勇担绿美湿地的“守护神”,用最真挚的情感和最有效的手段保护湿地,保护湿地生物多样性,让湿地成为人民共享的绿意空间。


努力争做湿地保护的监督者

让我们携手同行,做湿地保护的卫士,坚决摒弃和反对一切破坏湿地的行为,发现问题积极举报,及时制止相关违法行为,还大自然蓝天碧水净土。


努力争做湿地法律的宣传者

让我们携手同行,积极学习并认真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做一名湿地资源保护的宣传员,提高公众对于湿地重要性的认识,普及相关法律知识,为保护“地球之肾”贡献一份力量。


保护湿地,人人有责,湿地修复、刻不容缓。湿地既是绿色资源,更是生态屏障,保护湿地就是守护我们的家园、保护湿地就是守护我们的未来。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点滴做起、从现在做起,保护湿地资源,共同绘制红河大地山清水秀的绿美画卷!


咨询电话:0873-3732352



文字:常青树

编辑:杨泽鹏

审核:黄艳云

审签:杨云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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