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至慈溪、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自动售检票系统集成,招标人为宁波市十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宁波市十二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宁波至慈溪、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自动售检票系统集成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宁波市。
2.2 工程规模:宁波至慈溪市域(郊)铁路工程起于江北区孔浦站,经镇海城区、九龙湖、龙山、掌起、观海卫、慈溪城区,终至慈溪高铁站(与通苏嘉甬高铁站换乘)。线路全长约64.33km,其中桥梁长39.66km;隧道长24.67km,其中地下线约23.19km,山岭隧道段1.48km;地下线比例为36%;全线共设13座车站,平均站间距5.304km,其中地下站7座,高架站6座。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起于鄞州区小洋江站,经云龙、横溪、塘溪、咸祥后于甬莞高速象山港大桥东侧50米(两桥梁边净距)并行跨海,进入象山境内后经贤庠、大徐、象山城区,终至大目湾站。线路全长约61.45km,高架长度31.35km;路基长度0.91km;隧道长29.19km,其中地下线6.77km,山岭隧道段22.42km,地下线比例为11.02%;共设10座车站,平均站间距约6.8km,其中地下站2座,高架站8座。
2.3 招标范围:宁波至慈溪、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自动售检票系统设备采购、集成及相关服务,具体详见《供货要求》。
2.4 交货期:24个月;计划开始交货日期:2025年1月1日,每批次具体交货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5 技术性能指标: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6 标段划分:2个标段。
Ⅰ标段:宁波至慈溪市域(郊)铁路工程自动售检票系统(不含MLC系统清分中心升级)设备采购、集成及相关服务,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4618万元;
Ⅱ标段: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自动售检票系统(含宁波至慈溪、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MLC系统清分中心升级)设备采购、集成及相关服务,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4198万元。
注: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2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选择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单位,投标文件应分别编制。
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69,750,000.00元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及相关服务能力。;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及相关服务能力。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12-03至2024-12-30,获取方法:网上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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