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陶宛国民议会在当地时间本周二通过了《电力法》法案,该法案提议禁止在光伏和风力发电园区以及容量超过100kW的储能系统中,使用依赖软件或云服务的中国制造商的产品。此次投票 79 票赞成、1 票反对、6 票弃权,此法案将于 2025 年 5 月 1 日生效。
能源部长 Dainius Kreivys 表示。“我们希望防止出现敌对国家制造商的设备同时破坏多家制造商或服务提供商,损害系统稳定性或完全停止运行的情况。信息技术是敌对国家和组织使用的主要工具,因此增强网络安全是我们电力系统物理安全的关键组成部分”。
尽管该《电力法》并未禁止使用中国设备,也不会拆除已安装的中国设备,但是相关电力运营商需要采取保障措施以确保其电网安全。
根据立陶宛国家安全战略,中国是被视作对立陶宛国家安全和国家安全利益构成威胁的国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