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募!通榆县特聘动物防疫专员20名

民生   2024-11-13 09:07   吉林  


2024年招募通榆县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公告


根据动物防疫工作需要,按照《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关于在生猪调出大县实施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工作的通知》(吉牧医发〔2020〕54号)精神,经通榆县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全县公开招募20名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现就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数量

公开招募特聘动物防疫专员20名。通榆县辖区内16个乡镇17人(兴隆山镇2人包含同发牧场)、3个街道3人。


二、招募范围和条件

(一)招募范围

1.畜牧兽医科研教学单位一线兽医服务人员;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业3年(含)以上的养殖、屠宰,兽药、饲料、诊疗企业兽医技术骨干;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动物防疫工作3年(含)以上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纳入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范围。


(二)条件要求

1.具备通榆县户籍。

2.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计算时间点以发布公告日为准。

3.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4.身体健康,无人畜共患传染病。

5.熟练掌握电子办公业务,能够独立操作相关动物防疫系统的人员,能够独立完成畜牧部门指定的专业服务。


三、服务期限和服务任务

1.服务期限

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期限一年。(期满即解除服务关系)。

2.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有以下服务任务:

(一)为我县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

(二)为畜禽养殖场户提供动物防疫技术帮扶;

(三)与乡村兽医、村防疫员结对开展技术服务增强乡村兽医、村防疫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包括电子信息录入上传;

(四)为畜牧兽医部门动物防疫提供指定的专业服务。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通榆县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统一组织。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4日-11月20日,期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5:00。(周六、周日休息)


(三)报名地点:通榆县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一楼(通榆县开通大路县妇幼保健院西)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材料: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和户口本本人页复印件各1份、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大专及以上学历另需《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首页点击“学历查询”获取)1份,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健康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无违法犯罪证明原件1份、近期免冠正面彩色小2寸照片3张、纸质个人申请表(经所在乡镇、街道加盖公章)2份。上述所需复印材料,由招聘单位统一存档保管,不再退还。

2.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免收报名费、考试费。

4.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五)资格审查及准考证发放

1.报考人员由通榆县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统一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必要时需提供本人档案,资格审查从报名开始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招募资格。 

2.审查合格人员由通榆县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统一制发准考证。

3.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全过程,因应聘人员提交申请材料不准确、不齐全,影响报名的,由本人承担相应后果。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六)开考比例

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


五、聘用考试

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现场打分。


六、公示

确定为拟招募人员,在通榆县人民政府网站按规定进行公示,对没有问题或被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招募的,确定为本次招募人员;对被举报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本次招募条件和有关规定的,不予招募。


七、合同签订及服务期管理

通榆县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与确定的招募人员签订服务合同。

通榆县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服务期管理,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年度以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解决动物防疫实际问题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效果进行绩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随时解除服务关系。


八、招募人员相关待遇

招募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劳动报酬,按照每人每年3万元(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单位和个人缴纳部分)待遇标准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报名咨询

本次招聘考试公告和信息在中共通榆县委、通榆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报名咨询电话:15143683021


附件:通榆县招募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申请表


通榆县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13日


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查看公告附件→



来源:通榆县人民政府网站

编辑:代悦     初审:吴琦

复审:崔明浩   终审:张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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