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
枣阳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
枣阳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
通知中公布了六项购房补贴政策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开区管委会,管理区委员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襄阳市决策部署,更好地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因城施策促进枣阳市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实施阶段性购房补贴
在本市主城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给予总房价1%~1.5%的购房补贴。
实施鼓励生育购房补贴
02
符合国家生育政策且新生儿落户枣阳的家庭,在本市主城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每套分别给予3万元(一孩)、5万元(二孩)、10万元(三孩及以上)奖补。每户家庭只享受一套商品住房补贴。
03
鼓励来就业创业
来枣(返枣)就业创业人才,首次在本市主城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根据人才类型,以家庭为单位享受6万元至20万元不等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实施房源团购优惠
04
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等团购本市“房源超市”内新建商品住房,根据一次性团购数量给予实际销售均价2%~3%的阶梯性优惠。
05
支持公积金贷款购房
在本市主城区范围内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给予一年利息补贴。
支持高品质商品住房建设
06
按照省住建厅等4部门《关于加强全省县城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22〕42号)、襄阳市住建局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襄住建〔2024〕5号)要求,通过优化计容方式、提升阳台面积、调整商住配比、调整建筑密度和提高绿化指标等措施,引导市场主体开发建设高品质住宅。
来源:枣阳市人民政府网站
编辑:卢宝儿
审核: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