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事求是 精耕细作 | “整治+宣传+劝导”齐发力,永宁公安持续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

政务   2024-10-31 18:47   宁夏  


“摩托车、电动车”
以其灵活便捷的特点
已经成为大家出行的
重要交通工具之一
但给予便利的同时
带来的安全隐患也与日俱增
有时,骑行者还伴随着
不戴头盔、违法载人
非法营运等交通违法行为
为有效遏制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全面做好秋冬季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深入推进摩托车、电动车违法打击整治行动。连日来,永宁县公安局积极组织警力在辖区范围内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减少辖区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严抓部署安排一是结合当前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科学部署警力,严格落实“早中晚”、周末勤务安排及警力部署要求,严管重点车辆、重点道路,严查重点违法,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二是结合当前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针对当前上下学时段,未成年人骑行摩托车、电动车多发性违法行为规律,实时分析研判,认真总结违法车辆集中出行时段、区域、路段,研究治理对策,严打摩托车、电动车违法行为。

二、加大宣传引导。为有效提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员交通安全法治意识、文明意识、安全意识,交警大队组织民辅警深入社区、学校、农村、单位、企业,采取“一对一”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宣传电动车交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让群众了解、熟知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提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肇事案例制作成宣传视频,结合“一盔一带”“美丽乡村行”巡回宣讲等宣传主题活动,播放警示案例,以血的教训引导、教育广大驾驶员及人民群众自觉规范自己的交通行为,做到文明驾驶、平安出行。充分应用大队向各村拷贝的交通安全宣传音、视频、宣传课件、海报等资料,依托各村微信群和农村“大喇叭”,将摩托车骑乘人员安全教育内容及时发送和广播提示警示,提升宣传教育精准性和穿透力,将安全出行理念灌输到每位农民群众心中,全面增强广大农村群众的道路交通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

三、严查路面违法。行动期间,交警大队联合各派出所及乡镇劝导员对永宁县县城国省干道、县城重点路口路段查处、劝导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无证无牌、非法改装等交通违法行为。此次行动以来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650余起,其中劝导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188人次,劝导未满十六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98人次,劝导电动自行车违规载人86人次,查获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上牌32起,无牌无证摩托车8起,摩托车改装改型2起,逆行45起,有效宣传教育群众1800余人次,有力震慑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消除了安全隐患。

通过此次行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为营造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下一步,永宁公安将采取多种措施持续加强电动车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提高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电动车交通事故的发生。



编辑:蒋丽丽

校对:张宝鹏

审核:王旭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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