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猛如虎
酒驾、醉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是造成恶性交通事故的诱因之一
为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警示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守法、文明出行”
綦江公安交巡警对酒驾醉驾人员
进行集中曝光(第四十一期)
1、12月18日14时10分许,翁某平饮酒后驾驶渝DV017*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国道210 2336公里路段时,被交巡警支队三江大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67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民警拟受理为刑事案件办理。
1、12月23日12时54分,王某进饮酒后驾驶晋BX727*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行驶至石壕镇羊叉路段时,被交巡警支队打通大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2、12月23日13时14分许,刘某远饮酒后驾驶渝AL539*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三江街道中学路段时,被交巡警支队三江大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摩托车,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3、12月24日12时57分许,李某成饮酒后驾驶渝BU605*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三江街道菜沟路段时,被交巡警支队三江大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3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摩托车,还存在驾驶报废摩托车,依法对其吊销驾驶证、罚款2000元。
4、12月26日20时08分许,徐某峰饮酒后驾驶渝DD163*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到省道534登瀛大道路段时,被交巡警支队城区大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6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摩托车,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酒后回家可选择的方式很多
但驾车绝不在此之列
希望大家珍惜生命
远离酒驾 平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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