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区人事任免名单!

民生   2025-01-01 04:41   江苏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名单

(2024年12月31日泰州市姜堰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左龙生同志为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职,时间两年);

冒云同志为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决定免去:
潘勇同志的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4年12月31日泰州市姜堰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陈玲同志为泰州市姜堰区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拜宏林同志为泰州市姜堰区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朱前军同志的泰州市姜堰区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4年12月31日泰州市姜堰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童明圣同志为泰州市姜堰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夏义华同志的泰州市姜堰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4年12月31日泰州市姜堰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蒋旻同志为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姚志强同志为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宋琪同志为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赵雯同志为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于世民同志的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张树春同志的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周爱兰同志的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赵东平同志的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4年12月31日泰州市姜堰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张咏臻同志为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赵月同志的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张红成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4年12月31日泰州市姜堰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张红成同志因岗位调整,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辞职请求,泰州市姜堰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张红成同志辞去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报泰州市姜堰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并报经泰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张咏臻同志代理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2024年12月31日泰州市姜堰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泰州市姜堰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张咏臻同志代理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报泰州市姜堰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并报泰州市人民检察院和泰州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朱前军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4年12月31日泰州市姜堰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朱前军同志因岗位调整,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辞职请求,泰州市姜堰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朱前军同志辞去泰州市姜堰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并报泰州市姜堰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纪小斌等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4年12月31日泰州市姜堰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纪小斌、戴爱亚、林桂萍、王飞、荣思潇、张晓鹏等同志因岗位调整,请求辞去泰州市姜堰区第十六届人大代表职务。泰州市姜堰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纪小斌、戴爱亚、林桂萍、王飞、荣思潇、张晓鹏等同志辞去泰州市姜堰区第十六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并报泰州市姜堰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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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姜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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