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主持召开新时代推动西部大开发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强调,要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基层治理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实现扫黑除恶常态化,保持基层稳定、群众平安。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完善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活动。
01
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什么时候开始?
02
部署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背景是什么?
03
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04
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重点任务是什么?
05
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组织保障是什么?
06
“四书一函”指什么?
07
什么是“黑社会性质组织”?
(1)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2)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3)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4)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08
什么是“恶势力”?
09
“12337”平台指什么?
10
“两个一律”指什么?
11
“一案三查”指什么?
既要查办黑恶势力犯罪,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
12
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一办五组”指什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即扫黑办),办公室下设五个专项组,即综合协调组、侦查打击组、执纪监察组、基层组织建设组、舆论宣传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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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有组织犯罪法》颁布实施的意义是什么?
《反有组织犯罪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系统、完备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法律;是常态化扫黑除恶的法治保障。
《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颁布实施,总结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践经验,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必然要求,有利于持续提高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反有组织犯罪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坚持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是一部预防和惩治黑恶犯罪的专门性、综合性法律。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依法组织开展有组织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应当动员、依靠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共同开展反有组织犯罪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运用法律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能力,确保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全、安业、安居、安康、安心的良好环境。
来源:中国普法、市高法院刑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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