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莱茵小镇社区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宣传公告

文摘   2024-11-13 10:27   天津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宣传公告

为全面落实《天津市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各项规定,对实施计划生育以来我区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按照特别扶助对象条件,由政府安排专项资金,落实特别扶助对象的特别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

登记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女方年满49周岁。
(3)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三级以上残疾。

特别扶助对象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后,终止领取特别扶助金。

请符合条件的居民2024年12月20日前到居委会进行登记,  咨询电话:27943989。


莱茵小镇社区居委会

2024年11月13日

莱茵小镇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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