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18:16,官微“河北人大”发布《人事任免》:白剑平被免去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白剑平,男,汉族,1964年6月生,沧州人,1985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专业毕业,大学学历。
1981年9月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专业学习;1985年8月河北省劳改警校教员;1987年4月沧州市公安局科员;1990年1月沧州市委政法委科员;1991年2月沧州市委政法委秘书科副科长;1992年12月沧州市委政法委秘书科科长;1993年8月沧州市委政法委办公室主任;1996年6月青县人民法院院长;1999年3月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2002年2月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2003年6月沧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正处级);2013年3月始任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检察长、检察长,党组书记。2017年3月任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副厅级),一级高级检察官。
2019年5月31日,为进一步更新办案理念、提高办案能力,全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沧州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培训交流暨工作推进会。河北省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白剑平受邀进行现场指导。图源/官微“沧州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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