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区
黄浦区义务教育阶段“教育入学一件事” 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黄浦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幼升小、小升初)
二、办事对象
符合当年度本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条件:
(一)幼升小
1.在本市园所且意向在黄浦区入学的适龄儿童 家 长,通过幼儿园完成入学信息登记;
2.未在本市入园且意向在黄浦区入学的适龄儿童家长,通过区指定方式递交材料审核通过后再进行入学信息登记。
(二) 小升初
1. 具有本市小学学籍且意向在黄浦区升学的学生 家长 ,通过学籍学校完成升学信息登记;
2. 非本市小学学籍且意向在黄浦区升学的学生 家长 ,通过区指定方式递交材料审核通过后再进行升学信息登记。
三、办理流程
四、时间节点
时 段 | 事 项 | 家长须知 |
4月 | 公布招生政策及文件; 政策宣传、解读答疑; 校园开放日活动。 | 1.参加校/园组织的毕业班专题家长会(入学指导、学段衔接须知); 2.备好入学信息登记所需的相关证件、知晓入学报名的关键时间节点; 3.参观中小学校“校园开放日”。 |
“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开通,适龄儿童 /小学五年级学生 完成学生信息登记(核对)。 | 1.完成入学信息登记(核对)。 2.就读意愿 区 为本区 的本市适龄儿童/小学五年级学生在所在幼儿园、小学完成入学信息登记。 3. 就读意愿 区 为本区的 非本市 适龄儿童 / 学生 的家长 ,前往区指定登记点完成入学信息登记。 | |
5月 | 公民办同步招生 | 家长登录“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入学报名系统”进行网上 公民办学校报名(公办初中无需报名) 。 |
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录取; 分批发放公办小学验证通知; 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 民办学校电脑调剂录取。 | 关注手机上相关情况的短信通知: 1.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录取; 2.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 3.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 4.民办学校电脑调剂录取; 5.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 | |
7月-8月 | 入学补登记 | 因故未完成入学登记的儿童、学生家长,申请完成补登记。 |
8月 | 8月15日前,公办小学、初中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 家长接收录取告知,和孩子一起做好入学新学段的身心等衔接准备。 |
五、准备材料
请依据当年度黄浦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及招生通告中的细则进行材料准备。 “随申办”或“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
六 、咨询监督
咨询网站: https://zhaoban.hpe.cn/
咨询电话: 55369819
监督电话:63298212
浦东新区
浦东新区义务教育阶段“教育入学一件事” 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浦东新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幼升小、小升初)
二、办事对象
符合当年度本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条件:
1.幼升小: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
2.小升初:小学五年级学生。
三、办理流程
四、时间节点
五、准备材料
按照当年度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及操作细则准备相关材料。“随申办”或“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 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
六、咨询监督
咨询电
话:58307991、58308120
监督电话:68586026(幼升小)、68566276(小升初
青浦区
青浦区义务教育阶段“教育入学一件事” 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青浦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幼升小、小升初)
二、办事对象
符合当年度本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条件:
已备案的:已在本市校/园就读且持有本区入学信息登记草表,入学信息登记权限在本区的适龄儿童、学生。
2.无备案的:不在本市校/园就读或未持有本区入学信息登记草表的适龄儿童、学生,须到就读意愿区办理入学登记。
三、办理流程
四、时间节点
时段 | 教育局公告 | 家长须知 |
上一年10月 | 下发《境内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就读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证提示》 | 非沪籍大班/五年级适龄儿童的家长,按入学办证提示,做好必要准备。 |
4月 | 公布招生政策及文件; 政策宣传、解读答疑; 校园开放日活动 。 | 参加校/园组织的毕业班专题家长会(入学指导、学段衔接须知); 备好入学信息登记所需的相关证件、知晓入学报名的关键时间节点; 参观中小学校“校园开放日” 。 |
“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开通,适龄儿童、学生完成信息登记(核对)。 | 1.完成入学信息登记(核对)。 2.就读意愿为本区的无备案适龄儿童/学生,前往区指定登记点完成入学信息登记。 | |
5月 | 公民办同步招生(提示家长完成网上报名) | 家长登录“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入学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
公民办学校录取工作: 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录取;公办派位学校摇号; 按批次发放公办小学验证通知; 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 民办学校电脑调剂录取。 陆续发放公办入学告知信息及民办录取告知信息; | 关注好手机上相关情况的短信通知: 1.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录取; 2.公办中小学第一批验证; 3.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 4.民办学校电脑调剂录取; 5.公办中小学第二批验证。 6.家长接收公办入学告知信息或民办录取告知信息。 | |
7月 | 入学补登记。 | 因故未完成入学登记的儿童、学生家长,申请完成补登记。 |
8月 | 8月15日前,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 和孩子一起做好入学准备。 |
五、准备材料
请依据当年度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中的细则进行材料准备。“随申办”或“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
六、咨询监督
咨询电话:021-59205995(幼升小)
021-59205996(小升初)
监督电话:021-69713869
金山区
金山区义务教育阶段“教育入学一件事” 办事指南
四、时间节点
五、准备材料
崇明区
关于印发《崇明区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办事指南》的通知
沪崇教基〔2024〕27号
各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教育考试中心:
现将《崇明区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办事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崇明区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办事指南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2024年10月28日
附件:
崇明区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办事指南
为全面贯彻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教育入学一件事”落地见效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4〕33号)文件精神和市政府关于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部署要求,进一步优化本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和流程,深化数字赋能招生入学制度改革,助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入学服务事项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
一、办理对象
幼升小:符合上海市就读条件的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
小升初:符合上海市就读条件的本市小学五年级毕业生及非本市学籍返沪来沪需就读六年级的学生。
二、办理时间
以当年度区义务教育招生文件公告时间为准。
三、办理方式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统一使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址:shrxbm.edu.sh.gov.cn,以下简称“入学报名系统”)、“随申办”APP和小程序,全面实现“一网通办”、可“全程网办”。通过跨部门数据融通,优化入学政策,简化报名流程,精简证明材料,促进线上线下服务能力整体提升,线下办理基本实现“只进一门”“只跑一次”。
1.在园适龄儿童、本市小学五年级毕业生,在各园、校完成信息登记确认;
2.非本市返沪来沪适龄儿童/学生,到区指定登记点完成信息登记确认。家长只需一次,完成所有登记手续。
四、所需提供材料
1.本市户籍
提供户口簿首页、监护人页面、儿童(学生)户口页面,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需提供《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和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备案;回沪就读六年级的学生还须提供外省市学籍信息表。
2.非本市户籍
提供户口簿首页、监护人页面、儿童(学生)户口页面,适龄儿童(学生)《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灵活就业登记证明)、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备案(须与上海市居住证地址一致);回沪就读六年级的学生还须提供外省市学籍信息表。
五、网上报名
家长登录“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入学报名系统”、“随申办”,进行公民办入学报名确认(公办初中无需网上报名)。一旦完成报名,将不得再次报名或修改报名信息、放弃报名志愿。
六、第一批分配验证/民办随机录取
区教育局按照当年度区、校招生政策和实施细则进行第一批公办入学分配。各招生学校通过集中调取“一网通办”有关信息,对已首批分配名单儿童(学生)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核对;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施电脑随机录取。线上办理即可,家长不用到现场。
七、第二批分配验证
公办首批未分配及未被民办中小学校录取的学生,根据公办中小学校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进行二次分配验证。线上办理即可,家长不用到现场。
八、各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本区将通过短信和“入学报名系统”等渠道陆续推送录取通知书。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