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谋取利益,一些个人或商户在没有取得相关资质的情况下,非法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为深入推进“冬季行动”
全力筑牢烟花爆竹领域安全防线
平湖公安持续加大
对非法运输、存储烟花爆竹等
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2024年12月以来
共办理涉烟花爆竹案件15起
行政处罚20人
收缴各类烟花爆竹1800余箱
2024年12月28日
独山港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
辖区有人涉嫌非法储存烟花爆竹
经调查核实后
民警对该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进行查处
现场清点烟花爆竹257箱
经查
陈某从外省购买该批烟花爆竹
随后放在朋友刘某的自建房中
期间
陈某以零售的方式售卖烟花40余箱
非法获利1万余元
目前
陈某和刘某因非法储存烟花爆竹
被依法行政拘留
收缴的烟花爆竹
已全部安全转移至指定存放销毁点
2024年12月31日
新埭派出所抓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嫌疑人冯某
查获烟花爆竹共计227箱
冯某出于贩卖目的
将低价采购的烟花爆竹非法存储在家中
目前,冯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涉案烟花爆竹已被依法收缴
1月2日
新仓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
辖区内有间自建房
存在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经排查,房内存放有大量烟花爆竹
且没有任何消防安全设备
一旦起火,后果不堪设想
据烟花爆竹所有人马某交代
他在未取得许可证的情况下
陆续从外地购买了259箱烟花爆竹
随后通过在社交平台发布广告进行销售
涉案烟花爆竹已被依法收缴
目前,案件还在进步一办理中
烟花爆竹属于危险物品
从业人员必须具备
烟花爆竹从业许可证
平湖公安将持续依法严厉打击
非法运输、存储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广大群众如发现有上述违法线索
可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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