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俄罗斯,试用期是劳动合同中一个常见的条款。它允许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正式确立长期劳动关系之前,有机会评估彼此的适应性和兼容性。试用期的具体规定和要求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都需要了解的重要内容。
一、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吗?
二、对于哪些劳动者不设定试用期?
1. 通过竞聘程序担任相应职位的人员;
2. 孕妇及子女未满1.5岁的女性;
3. 未满18周岁的人员;
4. 在获得中等或高等学历后一年内首次从事专业工作的人员;
5. 经选举担任有薪酬职位的人员;
6. 根据用人单位间协议,从其他用人单位处以调动方式被邀请到新单位工作的人员;
7. 签订合同期限不超过两个月的人员;
8. 已在该用人单位处成功完成学徒制的人员;
9. 被派遣执行替代性社会服务的人员;
10. 在该用人单位处通过运动训练的运动员。
三、试用期一般是多久?是否可以延长?
劳动者因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或因其他原因缺勤的时间不计入试用期。试用期结束后,若劳动者继续工作,则视为通过试用。试用期不可延长。
四、解雇未通过试用期的劳动者的必须经过哪些程序?
④ 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进行全额工资结算,包括支付未休假期的补偿。
五、劳动者如何在试用期内自主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认为用人单位所提供的工作不适合自己,劳动者有权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自主解除劳动合同。
六、关于外国人的试用期有何规定?
2. 外国人不是非法移民,系合法居留在俄罗斯。且只有经检查后,才可以与外国公民签订劳动合同。
2. 在劳动合同中必须写明外籍劳动者的试用期。
用人单位在与外籍劳动者签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向内政部提交通知,该通知系关于外国人被雇用或者被解雇的通知。用人单位应自劳动合同签订或解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交该通知。
2. 若外国人未能通过试用期且试用期考核结果不令人满意,则用人单位有权依据试用期条款在试用期届满后立即解雇该劳动者(《俄罗斯联邦劳动法典》第71条第1款),用人单位需再次向内务部提交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
来源:北京市信达立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