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确定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
网民问答跟踪解读
公众咨询:你们单位出台《关于确定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低保标准是统一的,那请问针对具体的低保对象,如何确定救助金?
公众咨询:《关于确定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中明确了低保、特困的救助保障标准,那么申请城乡低保、特困分别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公众咨询:想了解下低保办理的流程,需要多长时间?
政策解答:首先由本人(户主)向户籍所在地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受镇(街道)委托,村(居)委会可以代为受理,申请人也可直接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
其次,镇(街道)自受理申请后,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息核对等方式,对申请人的经济状况、实际生活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状况等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并在申请家庭所在村、社区进行公示。
第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及时提请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召开联审联批会议。对符合条件拟批准的低保、特困供养对象进行公示。
第四,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批准给予低保、特困待遇。(自审核确认次月起发放)。正常情况下,低保审核确认时限是15个工作日(不含家庭经济状况调核对、公示、财政拨款时间)。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定城乡
低保等社会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
芜政办秘〔2024〕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22日
来源 | 芜湖市民政局
主办单位 |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 | 芜湖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中心
技术支持 | 芜湖传媒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