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白城市2024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企业的通知

时事   2024-11-29 18:34   吉林  


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商务部门、相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商务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吉林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商流通发〔2024〕20号)有关工作要求,推动白城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有序开展,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参与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的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企业

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

二、报名条件

1.报名企业应是本通知发布之日前登记注册的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经营门店与营业执照登记信息一致。销售符合国家标准及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新车;

2.销售网点具有记录、统计、查验以旧换新有关信息的能力;

3.具有一定的仓储及配送能力;

4.具备完善的收旧、送货、安装、调试、维修的售后服务体系;

5.建立完整清晰的活动台账,自愿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委派的第三方机构对本次活动进行监督、审计。活动台账应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发票、消费者购买清单(含消费者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旧车信息登记表、购买产品名称及编码、销售额及补贴额等),按规定定期报送以旧换新销售和补贴数据,并承诺相应产品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同期、同类线上线下产品价格;

6.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必须是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或/和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

7.销售的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其电池应符合《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43854)标准要求;

8.销售网点为交管部门确定的电动自行车上牌登记网点优先纳入活动范围;

9.企业自愿参加本次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不在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方面增设任何附加条件,自觉、坚决抵制套现、骗补、套补等行为;

10.诚信经营,安全规范,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无违法违规行为等不良记录,未被国家、省(自治区)、市有关部门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在实施失信惩戒处罚期间。

三、提供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品牌授权书;

3.符合国家标准及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品清单(附件1);

4.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申报表(附件2);

5.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承诺书(附件3);

6.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各栏目资料查询结果(在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下载打印)、“信用中国”网站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查询结果(在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打印);

7.2023年1-12月、2024年1-9月主要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2024年1-9月税务报表;

8.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说明;

9.门店照片(店面门头、店内陈列各一张)。

四、材料审核

各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企业到属地商务主管部门报名。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市、区、企业各留存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全套申报材料需扫描电子版PDF一并提交),申报材料不予退回。企业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12月3日,逾期不予受理。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收到申报资料后,认真审核和确认符合条件的各类市场主体,要分类汇总,形成各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销售企业名单汇总表(附件4)。于12月5日前,将相关材料邮寄至白城市商务局(洮安东路3号),电子版PDF发送至市商务局市场运行科。

五、参与要求

(一)参与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促销活动的主体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并签订承诺书,一经查实有任何骗取财政补贴或违反承诺书的行为,将严格采取追回财政补贴资金、取消资格、列入失信记录以及向社会公示等处罚措施。

(二)主体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将暂停直至取消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资格。

1.不履行承诺书,服务问题突出的。

2.不按要求及时上报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货品信息的。

3.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中通过虚假销售、虚假回收等手段,骗取财政补贴的。

4.不按规定将废旧电池私自处理,从事制售以旧充新等违法行为的。

5.制售无合格证、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未获得CCC认证、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的。

6.违反国家关于家电产品“三包”规定,售后服务不能达到相关要求的。

7.以各种理由限定购买人消费自由的(如:限定购买人选择品牌、种类、规格等)。

8.未在规定时间内指导消费者办理上牌手续。

六、工作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推动任务落实。实施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是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要求,要引导消费者选购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加速推动老旧电动自行车合规处理,倡导绿色、安全消费理念。

二是严格审核,防范资金风险。各地商务部门要依据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审核工作,严格把关企业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诚信经营,并保存好企业上报的各项材料。严禁企业提供虚假信息或者设置虚假交易骗取补贴资金,不得利用补贴政策倒买倒卖补贴产品。

三是主动作为,加强服务指导。各地商务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与属地电动自行车销售和回收企业对接,做好政策解读、申报指导等工作。

报名联系方式:

洮北区商务局:0436-5881280

经开区经发局:0436-3561065

工业园区商务局:0436-3566057

镇赉县商务局:0436-7222645

通榆县商务局:0436-6981085

洮南市商务局:0436-6367127

大安市商务局:0436-5054009

附件:

1.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品清单

2.白城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销售企业申报表

3.白城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销售企业承诺书

4.白城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销售企业名单汇总表

白城市商务局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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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白城市商务局

初审|朱晴       复审 | 张芙       终审 | 贾涤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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