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古城区委巡察公告(2024年第3号)

政务   2024-10-15 18:18   云南  


中共古城区委巡察公告

(2024年第3号)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巡察组将于近期对区委宣传部、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区文化和旅游局、大研街道党工委及下辖8个社区、区融媒体中心、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开展常规巡察。巡察时间40天左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巡察对象为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延伸巡察至下属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内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紧盯被巡察单位职能责任,紧盯全面从严治党阶段性特征,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重点监督检查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区委工作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制度执行、权力运行情况的监督,深入查找政治偏差,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认真履行职能职责,不断提高治理效能,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古城新篇章提供坚强保证

三、工作方式

区委巡察组将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综合运用听取工作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受理信访举报等方式开展工作,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处理。巡察结束后相关举报反映方式将自行关闭。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区委巡察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

巡察监督部门:中共古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巡察监督电话:0888-5311867;

电子邮箱:lijianggcqwxcb@126.com。


中共丽江市古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0月15日

五届区委第十一轮巡察进驻一览表



 版式|芮   萍  责编|姜华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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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制|元建樱  木程元

 总监制|和丽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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