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请举报!
政务
2024-11-01 17:25
黑龙江
为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鹤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在此呼吁大家:从自身做起,自觉抵制假证! 同时,也欢迎企业主体、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关于安全生产“三项岗位”人员使用假冒安全生产证书行为。涉及特种作业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书的伪造、变造、买卖、使用假冒等违法违规行为,您都可以举报。对于群众举报线索,我们将严格保密。您可以通过“12345”等投诉热线,提供制假售假用假违法犯罪行为线索。第三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第九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其中第2项规定,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第7项规定,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第六条第五款 把“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作为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必备条件之一。1.增加安全事故风险:持假证上岗的作业人员未经过专业培训,安全意识淡薄,不了解作业规范和安全措施,经常违章违规操作,极易因操作不当引发安全事故。这些人员迷信自身经验,缺乏应急处理方法和自我保护技巧,错过了最佳处置时机,最终可能导致大火灾、大事故的发生。2.造成公共安全隐患:特种作业假证泛滥,会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给安全生产工作埋下巨大的安全隐患。特种作业是一项危险性较高的技术活,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假证的泛滥可能酿成重大安全事故,必须严厉打击。3.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是违法行为,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行的行为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例如,有人因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被刑事立案侦查。1.应急管理部“国家安全生产考试”微信公众号和“特 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 询平台”(网址https://cx.mem.gov.cn)。2.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 微信小程序和“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 户”(网址https://z1aq.mohurd.gov.cn)。3.市场监管总局“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网址https://cnse.e-cqs.cn/info-pub/pu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