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学对象
(一)江山市外拟回乡就读的江山市户籍对象;
(二)拟转入公办学校就读的江山市外户籍随迁子女。
办理时间
2025年1月21日—2月13日(学校可根据实际设置不少于2天的集中登记时间)。
登记地点
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特别提醒:
1.六年级、九年级第二学期不办理转学。
2.无学籍或处于休学期间的不接受登记。
3.申请转入学校对应年级平均班额小学超过45人,初中超过50人的,不受理申请。
4.登记后,学校根据学额空余情况统筹接纳。
登记方式
监护人根据学校公布的各年级空余学额情况,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直接到校登记。
递交材料
1.必交资料:户口本、出生证(户口本已能反映学生与父母关系的可不提供)、学籍证明。
2.选交资料(其中之一类即可)
(1)监护人在江山的住宅类不动产权证(产权人为学生父母或学生本人,可通过手机现场查询打印)。
(2)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有效期内,父母、儿童其中一人持有即可)。
(3)相关劳动依据(其中之一即可):①监护人持有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有半年以上纳税记录,无纳税记录的提供税务机关的免税证明);②监护人缴纳的江山市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可通过手机现场查询打印);③监护人与江山市企业或单位签订的有效合同。
录取办法
学校按照“本校招生区域户籍生(含政策保障生)—持证随迁子女—其它随迁子女—其它转学生”的顺序统筹录取,未被录取的回原学校就学。
若发现多校重复报名、提供虚假材料、违规操作或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录取资格。
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市教育局招生(转学)咨询电话
4071671,4071077,4965221
初中招生(转学)咨询电话
小学招生(转学)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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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山教育
编辑:郭鹭滢
责编:徐丽兰
终审:陆天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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