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增进同学们对于中国法制史中肉刑存废问题的理解,2024年12月26日,河海大学法学院于常州校区2号楼a114举办了“魏晋时期肉刑存废之争”讲座。本次讲座由法学院副院长李祎恒副教授主讲。李老师从肉刑的历史渊源、存废之争的相关论点、以及刑罚制度的必要性分析三个方面,全面解读了魏晋时期肉刑存废的复杂性和深刻性,现场座无虚席,学术氛围浓厚。
讲座伊始,李老师回顾了肉刑的历史渊源,指出肉刑的废除始于西汉孝文帝,并在后代帝王的完善下逐渐形成。李老师强调,汉代的“孝治天下”理念与淳于缇萦救父的行为相结合,成为废除肉刑的重要导火索。
讲座现场
其中,李老师详细阐述了汉文帝废除肉刑的诏书内容及改革措施,分析了这些改革在当时社会中的影响和评价。他指出,尽管汉文帝的改革在表面上降低了刑罚,但实际上导致了受笞者多死,斩右趾刑直接用死刑相替,实质上加重了对犯人的处罚。
接着,李老师进一步探讨了魏晋时期关于肉刑存废的九次争论,并对每一次争论的背景、主要观点和结果进行了详尽的分析。他提出了孔融、仲长统、陈群、钟繇、王朗、刘颂等历史人物的观点,并对他们的论点进行了评析。
活动现场
在讲座的最后部分,李老师对肉刑存废之争的必要性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他认为,恢复肉刑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是可行的,但必定不会长久。李老师强调,刑罚的本质在于防范犯罪,而不仅仅是惩罚,这一点对于现代刑法理论同样具有启示意义。
讲座观众
讲座结束后,现场学生与李祎恒老师进行了热烈的互动讨论。同学们对本次讲座表示肯定。通过此次讲座,他们对魏晋时期的法律变革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丰富了法学的专业知识,并对法律史的研究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 河海法家 -
文案 | 莫惠雯
图片 | 杨稣蕊
审核 | 石依依
编辑 | 邹欣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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