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按照市委部署,市委第八巡察组即日起对县纪委监委机关和县委组织部开展提级巡察,时间50天左右。现将有关信访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受理对象。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主要负责人,以及重要岗位人员。二、受理信访内容。主要受理反映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贯彻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聚焦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等方面的问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来信来电来访。对关于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移交有关单位处理。三、信访反映渠道。设值班电话0312-7239600(8:30至12:00、13:30至17:30)、联系手机18703228508(只接受短信)、邮政信箱河北保定市阜平县阜平镇北街69号阜平县政府(邮编073299)、电子信箱bdswxcz08@126.com、专用二维码,在县政府大门口、县纪委监委门口、县委组织部门口楼梯拐角处设联系信箱。受理信访截止到2024年12月27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市委巡察组纪律作风情况进行监督。监督电子邮箱bdswxcz08@126.com。市委第八巡察组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