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征地公告

民生   2024-11-22 18:09   河北  

凤泉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为保障凤泉区经济发展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凤泉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用途

拟作为交通运输用地项目建设用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地块涉及潞王坟乡东同古村、老道井村,四至范围:东至东同古村、老道井村林地,西至东同古村林地,南至同古路,北至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凤泉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归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清点、确认、测绘。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的公示期限为10个工作日。

(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凤泉区政府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在实施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41120

来源:凤泉区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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