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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江区商务局关于征集2025年涵江区家电产品以旧换新和手机等数码产品焕新活动参与企业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决策部署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文件精神,为提前做好2025年涵江区家电以旧换新和数码产品焕新补贴活动准备工作,现征集涵江区2025年以上活动参与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产品范围
(一)家电产品以旧换新活动。家电以旧换新:冰箱(含冰柜、冰吧)、洗衣机(含干衣机、洗烘套装)、电视、空调(含家用中央空调)、电脑(含台式和笔记本)、热水器、家用灶具(含集成灶)、吸油烟机、洗碗机、微波炉、净水器(含净饮机)和电饭煲(电压力锅)等家电产品。
(二)手机等数码产品焕新活动。手机、平板电脑(含学习机)、智能手表手环等3类数码产品。
以上补贴产品范围为暂定,根据福建省活动要求进行调整。
二、补贴标准
(一)家电产品以旧换新活动。个人消费者购买家电2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20%。没有规定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家电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空调产品最多可补贴3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二)手机等数码产品焕新活动。个人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等3类数码产品(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
2024年已享受某类家电产品以旧换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2025年购买同类家电产品可继续享受补贴。
三、申报时间
本次参与企业申报时间:2025年1月15日-活动结束。(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活动截止,有意向参与活动的企业,可在活动期间向涵江区商务局报名。)
四、参与企业条件要求
企业自愿参加2025年家电产品以旧换新和手机等数码产品焕新活动。以下条件根据福建省相关部门活动要求进行调整,以正式文件为准。
(一)涵江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申请参与线下商家的企业应在涵江区辖区内现有至少一家线下门店。申请线上商家的企业应具备线上销售能力,能提供自有销售平台或平台区域经营权的相关证明。
(二)企业管理运营规范,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管理规范。使用国家补贴的订单每笔开具莆田市税务局印制的销售统一发票,且要求发票注明购买产品品类。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接受主管部门委派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配合提供佐证材料;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能力。
(三)补贴产品销售凭证齐全。企业能按核销和审计的要求,配合第三方服务机构上传相关资料,包括销售企业名称、销售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商品条码、品牌名称、规格型号、S/N码、能效标识、品类状态、销售方式(线上/线下)、销售金额、补贴金额、支付金额、交易完成或商品退回时间、交易小票、发票开票时间、发票、发票号、收货地区编码、收货地址等。无能效标识的统一回传为“无”。涉及线上交易的补贴产品还需回传物流单号、签收时间。
手机需现场实名购买或签收,现场开封,拍摄开机后带S/N码、IMEI1码、IMEI2码照片并回传。相关回传字段根据上级部门要求适时调整。
(四)具备与以旧换新服务机构系统(资格核验平台、补贴资格领取平台)进行对接的能力;具备收银时识别产品信息的系统能力;如有需要能配合对政府活动先行垫资;具有较强的仓储及配送能力,能够根据消费者需求提供上门送货、安装、逆向物流等售后服务能力并保证服务质量。
(五)参与家电以旧换新活动(不含数码产品购新)的商家应建立、健全回收渠道,为消费者提供便捷的“上门送新并收旧”服务。商家应在活动期间按月向属地商务部门报送销售数量、销售额和废旧家电回收数量。回收企业应将回收的废家电交与有资质的拆解企业。鼓励手机等3C产品销售商家建立、健全回收渠道。
(六)服务优良。在销售场所、网店显著位置张贴消费品以旧换新统一标识及活动公告,明确活动程序,指导消费者参与活动。
(七)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
(八)企业遵守国家消防、安全、环保等相关规定,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2020年以来参与我省、市历次政府消费券活动和以旧换新活动无违法违规记录。
(九)企业家需要签订承诺协议,做到诚信、规范经营,不搞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虚假宣传等违规经营行为;相应产品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同期、同类线上线下产品价格;不得通过虚开发票、明买暗退、合谋套补等手段骗取财政补贴;不得增设享受补贴政策不合理的附加条件;保留全流程交易数据,主动接受审计、巡查监督。对参与商家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不遵守活动规则等行为,一经查实,即追回补贴资金,取消该商家参与此次以旧换新补贴发放及我省其他相关促消费活动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参与商家要建立退换货台账。
五、申报材料
参与企业需按照活动要求,提交以下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和电子版材料报涵江区商务局。
(一)莆田市家电以旧换新和3C产品购买补贴活动参与企业申请表(附件1);
(二)诚信承诺书(附件2);
(三)参与活动企业门店目录表(附件3);
(四)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开户许可证;
(五)提供企业2024年度财务报表(或者税务部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完税证明。如未满1年,需提供收银流水、进销存台账等体现销售额的佐证资料。
(六)企业信用报告(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首页--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结果的截图;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企业法人代表和销售主体。
(七)企业介绍:包含但不限于门店面积、在售产品品牌、销售网点辐射区域、仓储及配送能力、数码产品回收一站式服务能力、财务制度、回收流程等;
(八)家电销售企业提供能够证明其自身或委托的企业具备回收资质的相关证明材料(手机等数码产品焕新活动参与企业无需提供);
(九)企业门面与店内照片。
六、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根据自愿报名原则,申报企业按照申报材料要求向涵江区商务局提交相关资料,申报材料需编制目录,并用A4纸装订成册,所附材料应逐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纸质版与电子版材料一并提交)。第一批参与企业征集提交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6日;后续有意向参与活动的企业,可在活动期间向涵江区商务局报名。
(二)企业确定。涵江区商务局对各企业报送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等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的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列入活动企业名单,并同步报备莆田市商务局。
七、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企业征集相关要求及材料清单以涵江区商务局解释为准。
2.本次征集公告有关要求如遇国家、省级政策调整的,参与企业需配合调整。
八、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3598974
联系地址:涵江区人民政府3号楼三层涵江区商务局
附件:1.活动参与企业申请表
2.活动参与企业承诺书
3.活动参与企业门店目录表
附件1家电以旧换新和3C产品购买补贴活动参与企业申请表.docx
莆田市涵江区商务局
2025年1月16日
(涵江区商务局 供稿)
编辑 | 陈少希 审校 | 林崇森 编审 | 林亦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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