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上午9:30,艺术学院学生第三党支部在艺术南楼601组织开展“党员权利、义务是什么?党员权利保障应当遵循什么原则?我们应如何履行党员义务?”主题讨论课。本次小组讨论由艺术学院学生第三党支部书记王玥颖老师主持,32期学生第三支部预备党员参与学习。在讨论中,预备党员们首先回顾了党章中关于党员权利与义务的相关规定。在讨论到如何更好地履行党员义务时,预备党员们纷纷表示,应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密切联系群众,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此次预备党员讨论课不仅加深了预备党员对党员权利、义务及权利保障原则的理解,也为他们今后更好地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奠定了坚实基础。相信在党的正确领导下,广大预备党员将不断锤炼自己,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ART·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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