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燃放烟花爆竹
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
广大市民朋友们:
2025年春节即将到来,为了使广大人民群众继续度过一个空气清新、欢乐祥和、文明和谐的新春佳节,我们真诚地倡议社会各界自觉遵守《祁门县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办法》,不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共同维护全县美好生态环境。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禁放区域
1、经济开发区、华杨园区厂区范围;
2、高铁祁门南站区域及高铁大道沿线;
3、县城建成区:东至五里牌交管大队(含龙门坦工业园区及火车站范围),南至原朝阳厂宿舍区(含庙坞、薛家坞),西至新城轩苑小区(含凝秀村汪家榨和榨坞里),北至阊源供水公司(含黎明大桥、滨江路沿线、油榨坞和苗圃)。
二、禁放地点
1.国家机关驻地;2.文物保护单位;3.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4.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5.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6.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敬老院;7.山林、风景名胜区、公园;8.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9.殡仪馆、公墓等公共祭扫场所非指定地点。
三、禁放要求
1.在禁放区域和地点,不得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以任何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经公安机关许可的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除外。
2.禁止在禁放区域和地点销售烟花爆竹。
四、法律责任
违反规定的,由公安、应急管理、城市管理等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给予处罚。
五、投诉举报电话
发现违法违规燃放、销售烟花爆竹行为的应及时举报,举报电话:祁门县公安局4500110,祁门县应急管理局4513890。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禁放烟花爆竹,从我做起。让我们行动起来,做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宣传者、监督者,携手维护城市环境,共同保卫蓝天白云,为高质量建设景美民富、政通人和的“世界红茶之都,美丽康养祁门”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来源:治安大队
编辑:徐璇 二审:朱有武 终审:黄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