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首个流动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出台

文摘   2024-11-22 19:19   青海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四届六次、七次全会决策部署,近日,省民政厅会同省委政法委、省委网信办等22部门联合印发《青海省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促进全省流动儿童享有高质量权益保障和关爱服务提供了有力支撑。
  《实施方案》着眼持续缩小流动儿童与户籍儿童在教育、医疗、生活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方面的差距,安排部署了14项重点工作任务,并细化梳理了“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病有所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发展保障”等6个方面21项具体关爱服务项目“青海清单”,为各地各相关部门做实做细流动儿童权益保障和关爱保护提供了工作指南。《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到2026年,流动儿童相关政策制度更加优化健全,关爱服务工作更加精准有效,重点领域惠民措施更加平等均衡,儿童信息台账更加精准,基层基础更加坚实牢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整体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到2035年,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关爱保护体系健全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更加均等优质,流动儿童身心健康发展权益得到全面保障。
  《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充分发挥各级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作用,统筹使用政府、学校、家庭、社区、社会等各类资源推动工作落实,坚持边摸底排查、边建立台账、边实践探索、边总结经验,持续提升关爱保护质量。推动将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平安青海建设、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创建等统筹推进。支持和引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爱心人士、爱心企业参与流动儿童关爱服务,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流动儿童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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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民政
主要承担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具体包括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会组织管理、行政区划和地名服务、残疾人福利服务、婚姻登记服务、殡葬管理服务等11大类30余项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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