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轮车、拖拉机等农用车只能用来开展农业生产、运输活动,但在实际生活中,违法载人现象普遍存在,一旦发生事故,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后果。一起来看国内几起真实事故案例:河南南阳,李某驾驶货车满载着收获的花生去销售,为防止花生散落,便让朋友李某某站在车厢内花生顶上。途中经过一处限高杆时,背对着行驶方向的李某某头颈部位与限高杆相撞,随即摔落在路面上受伤。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境内229国道大四站镇双兴岭路段,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追尾一辆搭载采摘药材群众的无牌拖拉机,造成15人死亡、1人受伤。
浙江台州温岭一辆农用车(变型拖拉机)违法搭载22人,行驶至温岭松门镇甘岙山半山腰时侧翻,坠至路侧约4米深的山坡下,造成12人死亡、11人受伤。
拖拉机等农用车辆不是载人的交通工具,缺少对乘坐人员的安全保护措施,只能用来从事农业生产活动,我国法律也有明确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规定: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货运机动车需要附载作业人员的,应当设置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第五十五条规定:在允许拖拉机通行的道路上,拖拉机可以从事货运,但是不得用于载人。农用车载人违法又危险
请广大农村驾驶员朋友
在驾驶车辆时
切勿超员 超速 超载
违法载人 酒驾 醉驾等
切实提高自我安全防护意识
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谨慎驾驶 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