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有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行人在道路右幅人行横道行走、未抵达道路中央黄线时,在左幅道路行驶的机动车A、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
●行人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分离线外侧等待、未进入机动车道,机动车A、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
●行人越过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分割线,机动车A、B一定要停车让行。
●行人沿人行横道进入机动车A所在的车道后,机动车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机动车A应当停车让行。
●行人在道路中央黄线处等待、未进入机动车A、B所在车道,机动车A、B要停车让行。当行人已经在双黄线等待通过时,正在通过的同方向的机动车要停车礼让。
●道路中央采用绿化带隔离,行人在道路中央驻足区等待的,机动车A、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