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陵县店头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公示——2024年12月1日-12月31日

民生   2025-01-07 17:08   陕西  

黄陵县店头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公示

2024年12月1日-12月31日

2024年第6号

序号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违法行为类型处罚依据处罚内  容处罚决定日期
1刘延明黄店交罚决〔2024〕039号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1000千克;四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6000千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罚款壹仟元2024年12月2日
2刘伟黄店罚决〔2024〕057号运输煤炭、水泥、石灰、石膏、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并按照规定路线行驶。《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七十条
罚款贰仟元2024年12月5日
3黄陵县彭晋永联煤炭选洗有限公司黄店交罚决〔2024〕014号货物运输源头单位不得为号牌不全的货物运输车辆装载、配载,不得超过标准装载、配载,不得为货物运输车辆提供虚假装载证明。《陕西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三十五条罚款壹万元2024年12月6日
4王勇黄店交罚决〔2024〕054号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1000千克;四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6000千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罚款贰仟元2024年12月10日
5孙军旗黄店罚决〔2024〕058号运输煤炭、水泥、石灰、石膏、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并按照规定路线行驶。《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七十条
罚款贰仟元2024年12月23日
6王建虎黄店罚决〔2024〕059号运输煤炭、水泥、石灰、石膏、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并按照规定路线行驶。《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七十条
罚款贰仟元2024年12月23日
7杨锦国黄店罚决〔2024〕060号运输煤炭、水泥、石灰、石膏、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并按照规定路线行驶。《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七十条
罚款贰仟元2024年12月31日
8陈小兵黄店罚决〔2024〕061号运输煤炭、水泥、石灰、石膏、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并按照规定路线行驶。《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七十条
罚款贰仟元2024年12月31日
  监制:张   凡

  审核:张   旭

  编辑:演世玲

  来源: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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