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招远公安
立足主责主业
紧盯各类违法犯罪
即案即侦、快案快破
有效净化了社会治安环境
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
案例一
10月25日、28日,泉山派出所联合刑侦大队经缜密侦查和深入摸排,在河北省,将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刘某某(男,29岁)和邵某某(男,28岁)成功抓获。经讯问,该二人对10月22日利用购买黄金的方式,帮助犯罪分子转移涉案资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某、邵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二
10月27日,辛庄派出所联合刑侦大队经缜密侦查和分析摸排,获悉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易某某(男,35岁)和黄某某(男,25岁)正在河北省活动,随即组织警力赶赴河北省,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将二人成功抓获。经查,2024年10月,该二人在明知是他人涉案资金的情况下,仍帮助犯罪分子使用涉案资金购买黄金,进行洗钱活动,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目前,犯罪嫌疑人易某某、黄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三
10月25日18时许,巡警大队联合玲珑派出所,经多方工作,成功规劝一名涉嫌诈骗罪的网上逃犯滕某某(男,28岁)到大队投案自首。经查,该因在2024年4月2日的一起电信诈骗案中有重大作案嫌疑,被山东省莒南县公安局列为网上逃犯。目前,滕某某已被依法移交至莒南警方,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四
10月24日16时许,巡警大队根据前期侦查到的线索,联合张星派出所,经多方工作,成功规劝一名涉嫌诈骗罪的网上逃犯王某某(男,28岁)到大队投案自首。经查,该因在2022年12月6日的一起电信诈骗案中有重大作案嫌疑,被福建警方列为网上逃犯。目前,王某某已被依法移交至福建警方,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不松劲、不停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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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招远公安
责任编辑:金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