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高质高效推进林草长制落实,以实现林草湿资源“保存量、扩增量、提质量”为目标,统筹山水林田河草沙系统治理,大力实施生态保护、生态提质和生态惠民工程,全面推动林草长制走深走实,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目前,全县实施国土绿化面积7922公顷,投资金额达6790.75万元,创建森林乡村1个,实施义务植树140万株。
为始终牢牢扛起保护发展林草湿地资源政治责任,互助县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健全完善了以林草长制考核办法及会议、巡查、督办、信息通报制度为主的“1+4”管护制度体系,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任总林草长的“双林草长”工作机制和覆盖全域的县乡村三级林草长责任体系全面建立。同时,县级林草长结合重点时段、重点工作累计开展巡查调研12次,部署重点工作,督导任务落实,带动乡级林草长巡林650余次、村级林草长巡林1.2万余次,有效推动了林草生态建设。
同时,互助县不断深化“林草长制+”,积极健全推行“林草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 “互助县林草长助理” “互助县河湖长制 林草长制联动” “林草长+生态警长”等工作机制,挂牌成立南门峡国家湿地公园生态警务室,扎实开展生态义警队伍培训,定期开展联防联动行动。大力开展互助县“清风行动2024”暨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席会议,组织民辅警、护林人员、生态义警等深入重点国有林区开展野生动物栖息地“清山解套”等行动。县人民检察院、公安局等多部门联合开展林草生态保护专项巡查,监督乡镇一级责任落实,构建了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同向发力的林草生态保护新格局。
聚焦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林地面积、林业效益等核心指标,互助县坚守“防控森林火灾、防治林业有害生物、防范破坏林业资源行为”等底线,高质量完成“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五大任务。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扎实开展林草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围绕整治非法侵占林草地资源等11个方面的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未发现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均已整改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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