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1月26日,备受社会关注的“2006·12·23”莆田运钞车被抢案,在莆田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郑洪斌抢劫运钞车,采取暴力手段致二人死亡。经过3个多小时的庭审,法院以抢劫罪当庭判处被告人郑洪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郑洪斌表示要上诉。
在随后的二审中,抢劫犯郑洪斌仍以抢劫罪判处死刑,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依法维持原判,并下达执行死刑命令。2007年8月13日,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罪犯郑洪斌执行枪决死刑。
2007年01月26日,备受社会关注的“2006·12·23”莆田运钞车被抢案,在莆田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郑洪斌抢劫运钞车,采取暴力手段致二人死亡。经过3个多小时的庭审,法院以抢劫罪当庭判处被告人郑洪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郑洪斌表示要上诉。
在随后的二审中,抢劫犯郑洪斌仍以抢劫罪判处死刑,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依法维持原判,并下达执行死刑命令。2007年8月13日,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罪犯郑洪斌执行枪决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