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1月5日!黑河市征集收购城区范围内已建成存量商品房

民生   2024-10-30 16:50   黑龙江  




关于征集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住房

用作保障性住房房源的公告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市场+保障”住房供应体系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促进黑河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和自愿参与原则,在黑河市城区范围内征集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房源,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在黑河市城区范围内拥有已建成存量商品住房,且自愿参与存量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二、征集时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5日
三、征集要求
1.房源性质为住宅,单套建筑面积小于120平方米;
2.房源已取得竣工备案手续;
3.房源权属清晰,可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4.房源企业资产负债和法律关系清晰;
5.房源所属项目周边交通便利、配套设施完善。
6.优先选取整栋或整单元未售的楼栋项目。
四、收购价格
收购价格以同地段保障性住房重置价格为参考上限,即划拨土地成本和建安成本以及不超过5%的利润。
五、报名方式
有意愿参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通过电子邮件或现场送达资料的方式报名,未尽事宜可现场或电话咨询。
报名地址:黑河市龙江路67号
报名邮箱:hhfcyj@163.com
负责科室:市住建局房管科
联系电话:0456-7200057
六、所需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2.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证明;
3.参与征集房源明细表;
4.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5.资产负债和法律关系说明;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附件:参与征集已建成存量商品住房情况表


黑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25日



来源 | 黑河政府网
责编 | 徐宏伟 刘雨晴
审核 | 佟永明 韩雪松
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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