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工时制
综合计算工时制
不定时工作制
月计薪天数=(365天-52周×2天)÷12月=21.75天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天
本文来源:人民网
声明:部分图片、资料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后台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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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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