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滨公安警航中队接到线索传递:辖区学校和企业经常出现无人机飞行,严重影响校园安全和企业日常工作秩序,对此辽滨公安提醒广大飞友,操作无人机一定要严格遵守《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未实名登记、未报备飞行、超高飞行……为防止“黑飞”无人机发生坠落人群,螺旋桨伤人影响活动现场秩序等危险事件,辽滨公安将及时出动反制力量,并对飞手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无人机“黑飞”是指飞行前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未实名登记或在适飞区域外飞行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飞行活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国令第761号,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4年1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也指导无人驾驶航空器依法开展飞行以及有关活动。那么无人机应该怎样合法飞行呢?目前,根据国家民航管理总局公布的适航和非适航区域划分结果,辽滨经开区辖区空域全部为非适航区域,示意图如下(浅蓝色为适航区域):请广大无人机飞行爱好者和无人机相关企事业单位,及时关注民航和地方政府关于适航区域的最新划分结果,避免因违法飞行活动被处罚。注释:非适航区域是指国家根据需要划设的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未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不得在管制空域(非适航区域)内实施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管制空域范围以外的空域为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的适航空域。无人机实名登记与飞行申请,都在“国家无人驾驶航空器一体化综合监管服务平台(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上进行。首先,打开浏览器,在地址栏输入系统地址“https://uom.caac.gov.cn”,点击“免费注册”按钮,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进行注册。
注册完成后,登录系统,在系统顶端状态栏,有八个系统页签,其中第三项登记管理页签主要包括实名登记、注销登记、抢注申诉三个功能。
由无人机拥有者在实名登记页面左上角选择“注册品牌无人机”或“注册自制无人机”进行相应登记。登记完成后,重新点击“实名登记”,进入登记列表页面。该列表将展示该用户所有已登记过的无人机信息。首先,需要登录“国家无人驾驶航空器一体化综合监管服务平台(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进入系统后点击“运行管理”
运行管理主要包括空域信息查询、飞行活动申请、产品缺陷问题上报、我的航空器、我的操控员、我的常飞空域等6个功能。
点击“飞行活动申请”。其中包含一般飞行活动、长期飞行活动和场内飞行活动,个人用户只可申请一般飞行活动,单位用户则可申请一般飞行活动、长期飞行活动和场内飞行活动。
值得注意的是,一般飞行活动需在飞行活动前一日的12时前提交飞行活动申请,单位用户可申请开通“紧急飞行权限”用于申请紧急飞行活动和特别紧急飞行活动,开通入口有两个,分别在一般飞行活动页面操作栏右侧“紧急飞行认证”和新增页面的蓝色图标内。
紧急权限申请通过后可在新增页面选择紧急飞行和特别紧急(紧急飞行需提前30分钟提交申请,特别紧急可随时提交申请)。
辽滨经开区公安分局提醒您:单位和个人飞行无人机,应依法合规飞行,严防危害公共安全,构成违法行为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辽滨经开区范围内,个人或企事业单位拥有无人机情况,要及时向属地公安机关进行登记备案;任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都需向公安机关进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