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权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查人查物,现申请执行人向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出悬赏执行的申请,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该院决定公开悬赏征集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线索。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4)云0824执悬7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罗通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黄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案号为(2024)云0824执792号。现因被执行人黄菊未履行(2024)云0824民初682号民事调解书中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罗通向本院申请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并承诺支付相应悬赏金额。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黄菊,女,1996年5月12日生,汉族,户籍所在地:云南省普洱市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以下简称景谷县)威远镇课里村民委员会芒扎村民小组,现住景谷县沙场。公民身份号码:532725199605120323。
未履行标的额:借款人民币250000.00元。
领取悬赏条件、金额: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经查证属实且实际执行到位的,给予执行到位标的8%的奖励。
悬赏期限:2024年12月9日至2025年12月8日。
本院承诺:本院将对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879-3027382、0879-3067853、15787960836
特此公告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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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景谷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编 辑:夏梦杰
监 审:潘 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