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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黑榜”实行动态监管机制
红榜名单
左权县鱻淼超市天赐店店长 宋志强:我们积极落实“门前三包”政策,注意超市内外卫生,由专人每天早上、中午各打扫一次,电动车的停放也有专人维持秩序,保证门前电动车可以停到专用停车位,不乱停乱放。
左权县京东家电店长 潘美娜:收到“门前三包”任务后,我们店里积极组织并保持门前及店里的卫生,指导客户有序停车,争取为客户带来更好的环境和购物体验。
黑榜名单
处理结果:根据《山西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五十七条,于10月22日对该店下达当场处罚决定书,罚款200元。
处理结果:根据《山西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五十七条,于10月24日对该店下达当场处罚决定书,罚款200元。
处理结果:根据《山西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五十七条,于11月7日对该店下达当场处罚决定书,罚款200元。
处理结果:根据《山西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五十七条,于11月7日对该店下达当场处罚决定书,罚款200元。
处理结果:根据《山西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五十七条,于11月7日对该店下达当场处罚决定书,罚款200元。
处理结果:根据《山西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五十七条,于11月7日对该店下达当场处罚决定书,罚款200元。
处理结果:根据《山西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五十七条,于11月7日对该店下达当场处罚决定书,罚款200元。
处理结果:根据《山西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五十七条,于11月7日对该店下达当场处罚决定书,罚款200元。
处理结果:根据《山西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五十七条,于11月7日对该店下达当场处罚决定书,立即整改,并处以罚款100元。
处理结果:根据《山西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五十七条,于11月7日对该店下达当场处罚决定书,立即整改,并处以罚款100元。
处理结果:根据《山西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五十七条,于11月7日对该店下达当场处罚决定书,立即整改,并处以罚款100元。
处理结果:根据《山西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五十七条,于11月15日对该店下达当场处罚决定书,罚款200元。
处理结果:根据《山西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五十七条,于11月15日对该店下达当场处罚决定书,罚款200元。
希望红榜商家继续保持,
初审| 侯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