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方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的科学性和公平性,根据《关于印发<福建医科大学招收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医大〔2021〕222号)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细则。
一、实施范围
所有纳入国家下达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均实行“申请-考核”制。
二、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二)专业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
(三)英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①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②TOEFL成绩80分以上(IBT)或213分以上(CBT);③雅思(IELTS)≥6.0;④GRE成绩1300分以上,新GRE成绩325分以上;⑤WSK(PETS5)考试合格;⑥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合格;⑦在以英语为授课语言的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士及以上学位。
(四)符合福建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三、考核组织
三级学科成立博士招生考核专家组,负责组织资格审核和综合考核。专家组由5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至少3名博士生导师)组成,设组长1名,组长应为博士生导师,设秘书1名,应为中级及以上职称。
四、考核程序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经校研招办初审后,将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数据发送至我院进行资格审核并评分,评分按百分制计分,包含学术背景及学术成果、学习成绩、英语水平和综合素质四个方面。根据考生资格评审评分高低,确定入围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最后根据考生综合考核成绩高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一)资格评审
各学科考核专家组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入围资格评审,具体评审内容如下:
1.学术背景及学术成果(40分)
(1)学缘背景及学习经历(20分封顶):
硕博连读或应届生考查硕士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的契合度,以学士学位报考或往届生考查现从事专业与报考专业的契合度:三级学科一致得15分,二级学科一致得10分,一级学科一致得5分;
硕博连读或应届生另加5分。
(2)主持或参与课题研究情况(10分封顶):
硕博连读及应届毕业生考查硕士期间参与的课题研究、硕士学位论文与报考导师研究方向的相关性。往届生考查近3年主持课题、发表文章与报考导师研究方向的相关性。
硕博连读及应届毕业生:参与课题及硕士学位论文均与报考导师研究方向相关性一致得10分;仅其中一项与报考导师研究方向相关性一致得5分;均无相关性不得分。
往届生:主持课题和发表文章均与报考导师研究方向相关性一致得10分;仅其中一项与报考导师研究方向相关性一致得5分;均无相关性不得分。
(3)发表文章(10分封顶):近3年在SCI源杂志或卓越期刊发表文章符合下列条件的予以计分。并根据考生来源,计分乘以相应系数:在校生(硕博连读及应届生)为基本分*1;硕士毕业3年内的往届生为基本分*0.8;硕士毕业3年以上的往届生为基本分*0.5。
分区:文章发表当年度中科院分区升级版,大类、小类就高原则。
JCR一区:第一作者(含并列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计8分;其余作者计4分;
JCR二区或卓越领军期刊:第一作者(排名第一)或第一通讯作者(最后通讯作者),计6分;并列第一作者(排名第二)或第二共同通讯作者,计4.5分;并列第一作者(排名第三)或第三通讯作者,计3分;其余并列第一作者计1.5分;其余作者不计分;
JCR三区或卓越重点期刊:第一作者(排名第一)或第一通讯作者(最后通讯作者),计4分,其余作者不计分;
JCR四区或卓越梯队期刊:第一作者(排名第一)或第一通讯作者(最后通讯作者),计2分,其余作者不计分。
2.学习成绩(20分)
(1)学位课成绩(报考学博考生20分,报考专博考生10分):按硕士成绩单上硕士学位课成绩折算;无明确学位课程的按所有课程平均成绩折算,技能考成绩和选修课成绩除外;医大七年制、“5+3一体化”学生和以学士学位考博生只有本科课程成绩的按本科课程成绩平均分。个别课程无具体成绩,仅以“合格”为成绩的不参与计算。若成绩为等级制(即优良及格差或ABCD),则对应分数为:①优(A)—90分,良(B)—80分,及格(C)—60分,差(D)—50分;②好—90分,中—70分,差—50分;③合格—60分,不合格—50分。若申请人成绩等级与上述等级不完全一致,可由资格评审小组议定后给分。
(2)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成绩(报考专博考生10分):按参加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理论成绩的分数折算。未提供分数证明的,以提供医师资格证书(红本)为准,按6分折算。
3.英语水平(20分):按报考条件中相关英语水平等级考试的分数折算;成绩单仅标注合格者或在英语为授课语言的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士及以上学位者,按合格线12分折算。
4.综合素质(20分):
(1)思想政治情况:
根据考生提交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判定,合格得10分,不合格者取消报考资格。
(2)获奖情况(10分封顶):
获得国家级奖项或荣誉得5分/项,获得省级奖项或荣誉得3分/项 ,所获奖项需为第一完成人,并由省级以上相关部门颁发。
5.资格评审规则
考核组对考生以上四个方面进行百分制计分,根据评分高低,按比例(不超过导师招生名额1:3)确定入围综合考核考生名单。
每位导师入围综合考核的定向生最多1名,二级学科定向生不超过该学科总指标数的20%,二级学科及全院入围定向生按总成绩(总分50分)=学习成绩(20分)+英语成绩(20分)+科研业绩成绩(10分)进行排序,以学院总招生指标的20%确定入围综合考核名单,如总成绩相同,以科研业绩成绩分值高者优先。
(二)综合考核
考核组根据本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对入围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全程录音录像。
1.政治思想品德考查
根据考生提交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结合面试提问答辩,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及工作态度、学术诚信、道德品质和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核情况,做出合格与否的结论。
2.学术水平考核
采取结构化面试考核,按百分制计分,考核内容如下:
(1)科研汇报及答辩(40分):考生准备8-10分钟PPT,介绍个人基本情况、既往科研经历,博士研究生科研规划及预期目标等,考核小组现场提问,考生现场作答,考查考生的科研潜质、专业知识、研究前沿等掌握情况。
(2)科研思维考核(25分):根据给定课题或阅读文献,给出科研设计要点和技术路线图;
(3)英语能力考核(15分):英文文献阅读、翻译、解读;考生根据给定话题用英语进行介绍;专家自由提问,英语对答。
(4)实践技能考核(20分):临床技能操作或实验技术操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操作或口述步骤、原理的方式考核。专业学位应考查与报考学科相关的临床技能操作。学术型应考查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实验技术操作或软件掌握情况。
五、录取规则
导师按招生目录规定的招生数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术型博士不招收定向生。三级学科综合考核结束后,考核专家分别对考生进行打分,学术水平考核成绩满分100分,平均成绩在60分以下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录取。考核组进行集体评议,根据综合成绩高低确定拟录取和备选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结果由学院审核后,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最终录取名单以研究生院统一公示结果为准。
六、其他
本办法由福建医科大学协和临床医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当年度《福建医科大学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简章》及《福建医科大学招收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为准。
来源:福建医科大学协和临床医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