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区商品房契税惠民补贴通告
一、补贴范围
在我市市区(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内购买商品房(含住宅和非住宅,含二手房),缴纳契税的自然人和企业(以下简称纳税人)。
二、补贴方式
契税惠民补贴实行“先征后补”方式。补贴直接发放至纳税人账户或者实名认证且能正常使用的银行卡。
三、补贴时限和标准
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缴纳商品房(含住宅和非住宅,含二手房)契税并按时申报补贴的(2月28日缴纳契税的可顺延7个工作日申报补贴),按照契税实际缴纳总额的20%给予补贴,以契税完税凭证所载入库日期为准。
四、契税缴纳
(一)缴税方式
契税缴纳采取网上办理和现场办理两种方式。
网上缴税:手机下载“河南税务”APP或电脑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电子税务局网站,登录注册后,按照操作流程申报缴纳,并自行打印契税完税凭证。
现场缴税:法定工作日内须到市政务大数据中心(原市行政审批大厅)办理。
(二)所需资料
1.自然人纳税人:购房合同、购房全额发票、纳税人身份证、结(离)婚证、纳税人家庭户口簿(含未成年子女)。
2.企业纳税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公章、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
3.二手房还需提供:不动产权证,原不动产所有人身份证,适用相关税种差额征收或据实征收方式的需提供房屋原值、允许扣除税金及合理费用的凭证等资料。
(三)购房发票说明
购房发票要求正式发票。凭预付款发票(发票票面信息不含增值税税额)缴纳契税的,不在此次补贴范围。
五、补贴资金申报发放
六、咨询电话
契税征收:0375—2692252
补贴发放:0375—2219099
七、本通告实施期间如遇国家有关政策调整,按新政策规定执行。
八、本通告由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负责解释。
特此通告。
平顶山市财政局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平顶山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
2024年11月20日